天津集中查处农村“微腐败”

19.07.2016  19:17

  “今年上半年,全市共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173件,处理190人,其中,党纪政纪处分109人,移送司法机关30人,同比分别增长284%、296%、127%、500%;挽回经济损失5400余万元。”天津市纪委日前公布了上半年查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成绩单”。其中,虚报冒领惠农资金、贪污侵占集体“三资”等问题比较突出,占查处问题总数的近50%。


  今年初,天津市纪委从群众最关切、亟须解决的问题入手,在全市部署开展集中查处农村“微腐败”专项行动,向农村生产性、公益性等各类补贴补助管理使用中存在的腐败问题“开刀”,并将贪污挪用土地征占补偿款和旧村改造补偿款,虚报冒领惠农资金,挥霍浪费帮扶专项资金,克扣侵占优抚救助资金、危房改造资金、残疾人补贴资金,优亲厚友、吃拿卡要、不作为慢作为等7类问题,作为此次专项行动的靶子,做到起底一批问题线索、查处一批违纪问题、问责一批责任人员、曝光一批典型案件。


  专项行动前,市纪委主要领导多次组织专题研究,并组建9个调研组,由委局领导班子成员任组长,随机深入53个农户,与110名村民面对面沟通交流,收集问题线索。在调研基础上,市纪委提出开展整治农村基层“微腐败”专项行动的工作思路,即以“软弱涣散村”为重点领域,严肃查处党的十八大以来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规违纪问题。同时,明确要求对群众反映集中的问题挂牌督办,必要时“一竿子插到底”。


  在专项行动中,天津市纪委推动各区(县)党委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建立了“市纪委统筹协调、区(县)党委负主责、相关职能部门组织查纠、各级纪委严查违纪问题”的工作机制。各乡镇按要求全面自查,区(县)组织核查,市级部门结合惠农补贴审核验收、低保核查、财政专项资金稽查、审计“一张网”信息比对等工作进行协查,有的区(县)还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一些财政补贴项目进行专项检查。在三级联动的工作态势下,共发现问题线索314件,目前已查实69件。


  在各地各部门自查自纠基础上,天津市纪委组织市信访办、市民政局、市残联等8个部门以及各区(县)纪委,对2013年以来反映涉农资金方面的信访举报进行大起底。目前,经过两轮梳理,共排查相关信访件866个、发现问题线索437件、挂牌督办110件。为了提高纪律审查质效,市纪委对发现的问题线索采取发函交办、例会催办、挂牌督办、实地促办的方式,推动各地快查快结。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问题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不查明不放过、追责不到位不放过的原则,目前已查实173件,处理190人。


  北辰区杨家嘴村党总支原书记武风来等人利用职务便利,在该村征地拆迁工作中,骗取还迁房47套、搬家安置补助款79万余元,武风来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移送司法机关;宁河区林庄村党支部书记刘连春等3名村干部联手套取国家粮食补贴款,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西青区杨柳青镇政府农业服务中心原主任何庆祥,因未认真履行审核职责,致使多名村民被骗取拆迁补偿款,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并被行政撤职……


  “专项行动启动初期,一些基层干部认为是‘雨过地皮湿’,不当回事。随着专项行动的深入推进,一些在群众眼中‘很有势力’的村干部被处理,引起不小震动。”天津市纪委相关负责人说,现在,大家普遍感受到了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取得的实际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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