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天津预期实现水产品总量40万吨

19.03.2017  16:34

  2017年,天津市渔业系统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全国渔业渔政工作会议、天津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以推进渔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稳中求进、进中求好的工作总基调,着力培育新动能、打造新业态、扶持新主体、拓宽新渠道,加快推进渔业转型升级,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2017年预期实现水产品总产量40万吨,与2016年基本持平。渔业产值达到96.3亿元,同比增长5%。

  一、创新强渔,着力推进渔业转型升级

  1.推进渔业科技创新。支持推动农业部、天津市产业技术体系建设,落实相关工作任务,着力突破制约我市现代渔业发展的共性关键技术。鼓励与科研院所建立合作关系,在主养品种提纯复壮与良种选育、渔业节能技术、近海海域生态修复、水产品保鲜与精深加工等领域开展项目攻关。打造一批研发中心、院士工作站、重点实验室等科技创新平台,加快推进科技成果示范推广与转化应用。支持推动天津市海洋生态科技园、天津市淡水渔业科研与示范中心建设。建立健全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制度,完善科技人员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鼓励创新积极性。

  2.提高技术装备和信息化水平。一是全面落实“一减三增”结构调整任务。改造池塘10万亩,新建工厂化养殖车间17万平方米,全力争取部、市资金,整合推进5个高标准设施渔业示范区和6个水产品生产基地建设任务,不断提升水产养殖标准化、设施化水平。二是推进信息化与渔业深度融合。制定《2017年渔业物联网项目建设实施方案》,构建水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系统、天津观赏鱼之家服务系统、水产品智能运输系统。整合水产养殖、质量安全、海洋捕捞、项目管理、应急指挥等多项信息及功能,建设天津市渔业数据中心和管理系统,以信息化手段规范管理程序、提高效率、提升服务能力。

  3.推进现代种业创新发展。推进海淡水种业基地建设,培育1-2家规模化良种繁育基地。新增2家市级原良种场,培育大口黑鲈“优鲈一号”、鲂两个市级良种场提升为国家级原良种场。积极争取开展我市良种亲本更新,建立水产种业亲本更新制度。争取启动“天津市南美白对虾种业优质良种培育项目”。同时,严格苗种生产监管,规范水产苗种生产许可核发,提高苗种质量。

  二、协调惠渔,着力促进渔业均衡发展

  4.推进渔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制定《天津市提升水产品加工流通业实施方案》,积极引导水产品加工业转型升级,促进加工保鲜和副产物综合利用。大力发展订单销售、电商等新型营销业态,推动优质水产品进超市、进社区、进学校、进营房。大力发展休闲渔业。制定《天津市休闲渔业发展五年规划》,借助龙头企业做强做大、示范园区建设等扶持政策,积极争取各级各类项目,着力打造体现天津休闲渔业示范典型,带动我市休闲渔业发展。

  5.科学制定实施水域滩涂养殖规划。开展水域滩涂养殖规划编制,结合我市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需要,在科学评价水域滩涂资源禀赋和环境承载力的基础上,科学划定各类养殖功能区。2017年底前各区完成规划编制,为2018年制定全市规划夯实基础。

  三、绿色兴渔,着力提升渔业可持续发展水平

  6.推进资源保护和生态修复。一是继续实施增殖放流。计划投入资金1775万元增殖放流苗种15亿单位以上。利用全国“放鱼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增殖放流活动,扩大社会影响力,营造爱护水生生物的良好氛围。二是积极推进海洋牧场建设。投入1400万元实施“天津大神堂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项目,制作投放人工鱼礁5000个。启动南港工业区外海资源养护型海洋牧场前期建设工作。三是推进油价补贴政策实施。根据总体实施方案,制定配套的管理办法17个。落实2015年度实施方案,国内海洋渔船油补标准同比下降18%。落实《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内渔船管控、实施海洋渔业资源总量管理的通知》要求,海洋渔船数量和功率分别减少8艘和480千瓦,海洋渔船标准化更新改造50艘;内陆渔船减少110艘和770千瓦,内陆渔船更新改造100艘。完成标准化渔船选型、海洋渔船通导与安全装备、渔业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等工作,提升渔业执法基础能力和服务能力。

  7.强化渔业环境保护。结合池塘清淤改造、工厂化循环水养殖车间建设,推广使用人工配合饲料,逐步减少冰鲜杂鱼饵料使用。开展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保护工作,提高水生生物多样性。制定并实施海河流域(天津)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方案。

  8.着力加强依法治渔。一是推进内陆渔船“三证合一”工作。完成我市2008年控制指标内内陆渔船证书“三证合一”换发工作,发放率达到80%。二是加大清理取缔涉渔“三无”船舶整治力度。研究制定《2017年清理天津海域违规生产涉渔“三无”船舶方案》,加大清理整治涉渔“三无”船舶工作力度,通过组织市、区两级渔政一线执法力量开展异地涉渔“三无”渔船清理整治,使其退出天津渔域。落实新的海洋伏季休渔制度,在5月1日至9月1日期间加强伏季休渔管理。

  9.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做好三个“提升”。一是提升标准化生产能力。启动放心水产品工程项目,建设放心水产品基地30个。建设全程质量安全监管系统和天津市水产品质量安全数据查询、追溯网络平台。建立市、区、乡镇、基地四级监管体系。全面提升我市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产品合格率保持在99%以上。二是提升品牌带动能力。继续做好无公害水产品基地创建,提高产地认证补助标准。培育区域品牌1个、企业品牌5个、产品品牌10个,形成较完善的天津水产品品牌体系。全面提升七里海河蟹等现有区域公用品牌产业化集聚效应。三是提升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开展重要节日水产品质量安全抽查、苗种专项抽查。全力做好全运会水产品质量保障。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做好舆情监测和应对,特别是涉及媒体和公众关切等热点问题,及时发布准确权威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完善水产苗种质量安全检测和检疫制度,开展水产种质鉴定和苗种质量安全药物残留监督检验。举办无公害内检员和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培训班,提升生产者质量安全意识水平。编制各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名录。推动建立乡镇监管体系,责任到人。

  四、开放助渔,着力扩大渔业对外合作

  10.切实抓好京津冀渔业协同发展。举办第二届京津冀现代渔业协同发展论坛,在人才交流、水产品流动、高新技术研究等领域建立联合机制,积极创造环境引进先进技术、人才在我市开花结果。联合举办京津冀水产技术推广职业技能竞赛。组建京津冀水生动物疫病控制联合体,三地联合开展苗种检疫,控制疫病在三地的传播和流动。开展京津冀渔政联合执法和违规渔具专项整治。

  11.主动融入“一带一路”重大国家发展战略。实施海水养殖“走出去”战略,发挥我市技术、装备优势拓展海外市场,加强与海洋经济区域辽阔、资源丰富的缅甸等国家合作,推动远洋渔业缅甸基地建设。鼓励科研院所和龙头企业向国际化方向发展,进一步开拓渔业技术和产品的国际市场。

  五、共享富渔,着力增进民生福祉

  12.支持龙头企业做强做大。制定《天津市做强做大渔业重点龙头企业试点项目验收管理办法》,强化项目监督,严格执行退出机制。力争实现联农带农新增农户650余户,改造池塘2300余亩,辐射带动养殖面积1.5余万亩,户均增收2-3.5万元、增收15%。

  13.积极开展科技帮扶、困难村帮扶。形成产业帮扶、技术帮扶合力,支持困难村发展“一村一品”强村产业,建立10-12个科技示范点,带动形成3-5个特色主导产业,提升困难村产业发展水平和经济效益。召开科技帮扶工作现场会,推进产业精准帮扶。打造3-4个市级优秀技术帮扶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