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意提醒”非传谣的借口

30.06.2015  15:46

      一则“天津抢孩子高发地点”的虚假信息,在前一段时间成为微信朋友圈中的热点。据《今晚报》报道,发布该虚假信息的“天津妈妈网”年轻女编辑,因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拘留10日。
      “××地有人抢孩子啦!”可说是自媒体时代,朋友圈里久转不衰的一条“经典”谣言,在全国多地都有“发生”过。除了事发地点被“本地化”为当地繁华地段外,情节、措辞如出一辙。“抢孩子”谣言的一些版本里,还配有十分“应景”的图片画面,显得更有“可信度”。其实,这种在很多网友认知中的“有图有真相”,不过是“图片来自网络”的一次恶意包装。在一轮又一轮的“转发”中,人们对于“抢孩子”的恐慌被不断发酵。为此,各地公安机关都曾多次辟谣,只要在转发前稍微留心一下消息的出处是否正规、权威,或者上网搜索一下相关关键词,很容易就可以识别出这些都是谣言。
      既然公安机关对于“抢孩子”的谣言做到了信息公开、辟谣及时,那么,为什么这一谣言还会在数年间反复流传呢?就拿“天津妈妈网”的这名女编辑来说,直到被警方传唤,还认为自己的做法是在“好意提醒公众”。“现在孩子都金贵,和孩子有关的事情大伙儿都很关心。这种事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一位网友的说法也很有代表性。但是,“好意提醒”不应该成为传播谣言的借口,不经调查随手“转发”谣言,会让这份关心与热心,转变为社会负能量。
      和“抢孩子”一样曾经成为朋友圈转发热点的谣言还有很多,如食品安全、健康常识、社会恐慌……在这些谣言传播的过程中,自媒体全都成为谣言的“放大器”。自媒体时代,每个人都可以是信息的发布者、传播者,信息的传递更加方便、迅速,但与此同时,自媒体上发布的信息,却不会像传统媒体的信息一样,发布前经过多方求证、明确出处。这就要求自媒体的参与者,在转发、评论的过程中,多问几个为什么,对自己的行为慎之又慎。要知道,任何故意制造、传播谣言,制造社会恐慌的行为都是违法的,严重的可能触犯刑律,构成犯罪。
      不轻信谣言,不盲目转发,这不但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社会与公众的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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