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参与经济 只有“消除障碍”才能“实现平等”

17.09.2015  12:07

  作者 袁梦佳

  2015年9月9日,世界银行发布《2016年妇女、商业与法律》报告。这是世界银行第二次发布该内容报告。此次报告,从制度保障、财产权、就业和提供就业激励、建立信贷和法律支持上分析了经济体在社会性别上的法律差异。还特别单列出东亚和太平洋地区通过劳动立法等方式,在促进妇女参与经济活动方面取得的显著成果。

  妇女参与经济的法律限制,虽有减少仍普遍存在

  早在2013年9月,世界银行就发布了《2014年妇女、商业与法律》报告,当年主题为“消除阻碍增进性别平等的障碍”,报告研究了上世纪60年代以来妇女财产权和法定决策能力的演变,重要的一点是开始将范围扩大到针对妇女的暴力行为提供法律保护上。

  而在9日发布的《2016年妇女、商业与法律》报告中,人们欣喜地发现,短短两年内,全球范围内已有127个经济体修订了反对家庭暴力方面的法律,是25年前的5倍。所以,今年的主题定格在“实现平等”上。

  但报告指出,近年来,全球范围内有关妇女参与经济的法律限制,虽有减少但仍普遍存在,如限制妇女取得信贷等。

  虽然《2016年妇女、商业与法律》研究主要呈现的是各个经济体基于法律差异的社会性别差距,非全方位地反映出社会性别差距,但报告却似明镜般映射出性别平等道路上的问题。

  世界银行首席经济学家、高级副行长考什克·巴苏说:“我希望这个报告会激励各国政府在工作场所平等地对待男性和女性,帮助实现各国共同的宏愿,建立一个没有极度贫困和人人享有机会的世界。”他还指出,“通过对世界各国有关经济情况的收集,可以清楚地看到,妇女在工作场所面临的种种限制。同时这些信息还显示,如果消除这些限制,对释放能量和促进增长方面的作用。令人鼓舞的是,一些国家,如肯尼亚正在推进改革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

  173个经济体中100个对妇女设置了就业限制

  今年,报告审视了阻碍妇女就业和创业的法律,发现在监测的173个经济体中有100个经济体对妇女设置了就业限制。例如,有41个经济体妇女被禁止从事某些工厂工作;有29个经济体妇女被禁止上夜班;有18个经济体妇女未经丈夫许可不能找工作。报告所监测的经济体中只有一半有带薪产假,不到1/3的经济体有育婴假,从而限制了男性分担生育责任。在30个经济体中已婚妇女不能选择居住地,有19个经济体法律规定她们有义务服从丈夫。

  对此,世界银行集团行长金墉评论:“社会在法律上对妇女找工作或参与经济生活加以限制是非常不公平的。女性和男性一样,都应当获得一切机会来充分发挥其潜能。”

  不过,报告还发现,在报告所监测的领域,有18个经济体对女性没有法律上的限制。这些经济体为:亚美尼亚、加拿大、多明尼加共和国、爱沙尼亚、匈牙利、科索沃、马耳他、墨西哥、纳米比亚、荷兰、新西兰、秘鲁、波多黎各、塞尔维亚、斯洛伐克共和国、南非、西班牙和中国台湾。

  报告发现,在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中的那些高收入经济体,妇女享有广泛的平等,还为促进妇女经济机会的努力不断向前推进,在过去两年里有12个经济体出台了15项改革。

  在拉美加勒比地区,改革进程在继续,几乎所有的经济体目前都有保护妇女防范家庭暴力的法律,但其实施仍充满挑战。此外,许多对就业的限制依旧存在。

  撒哈拉以南非洲改革进程步伐强劲,在过去两年里出台了18项改革。世界上不存在性别障碍的18个经济体中有两个在该地区。但世界上对女性经济领域限制最多的30个经济体中有1/3在该地区。

  东欧和中亚地区是在女性财产权、继承权、获取信贷以及带薪产假和陪产假方面最先进的地区之一。不过,劳动法仍限制女性从事多种职业。

  东亚和太平洋地区有成果但仍存障碍

  报告特别单列出东亚和太平洋地区通过劳动立法等方式,在促进妇女参与经济活动方面取得的显著成果,指出东亚和太平洋地区各经济体采取了创新型信贷工具和税收优惠来支持妇女利用经济机会。

  在覆盖面上,东亚和太平洋地区的调研范围扩大至18个经济体,比2013年增加了文莱、缅甸、东帝汶和汤加。

  报告指出,东亚和太平洋地区在劳动法领域开展了多项改革。中国台湾取消了对妇女从事采矿、具有危险性的工作以及需要提举重物至一定限度以上的工作限制。

  在生育福利方面,老挝出台了男性带薪陪产假并延长了女性带薪产假的时间。新加坡出台了一周带薪育婴假和一周男性带薪陪产假。

  东亚和太平洋地区各经济体还采取了支持妇女获得经济机会的创新政策。例如,新加坡是世界上给妇女提供特定税收优惠的3个经济体之一。在规定不得根据借款人性别决定是否提供信贷的非歧视性待遇的46个经济体中,有4个在东亚太平洋地区,他们是中国香港、蒙古、菲律宾和越南。

  不过,该地区在促进妇女参与经济活动仍存在明显障碍。

  报告显示,除中国台湾外,东亚和太平洋地区各经济体都至少有一项法律增加了妇女就业创业的难度。文莱和马来西亚是东亚地区对妇女限制最多的经济体,各有超过10项限制使得女性难以追求经济机会。

  汤加最近才出台了首部保护妇女防范家庭暴力侵害的法律。由此,东亚和太平洋地区中的缅甸成为报告所评估的经济体中唯一一个没有反家庭暴力立法的经济体。

  报告主要作者萨拉·伊卡柏说:“从法律上构建公平的竞争环境是让妇女有机会发展致富的第一步。”只有消除妇女在参与经济方面的障碍,才能实现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