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天津市妇女法律心理帮助中心项目面向社会公开招投标工作启动

15.12.2017  15:28

  为落实健康中国战略、促进我市妇女法律心理帮助中心的发展,总结全年的工作经验,以更好的精神风貌和工作状态迎接来年的工作任务,为广大妇女群众提供优质的法律心理服务,12月12日下午,市妇联权益部举办了天津市妇女法律心理帮助中心第四季度业务培训会,2018年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投标工作启动。

  自2015年11月天津市妇女法律心理帮助中心成立,正式纳入天津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以来,16个区级中心相继成立。在市区妇联及承接服务的心理咨询机构的共同努力下,为来访妇女及家庭提供了一对一、面对面的心理咨询3000余次,深入社区、企业开展心理讲座、团体辅导,累计服务人群2万余人。成为妇联组织服务民生服务妇女群众的重要载体,有效缓解了来访妇女的心理问题,化解了婚姻家庭矛盾,为平安法治天津建设做出了贡献。为妇女儿童提供法律心理帮助连续三年成为服务妇女儿童八件实事项目,2018年将委托第三方通过招投标的方式向社会公开招标服务机构。

  培训首先由第三方招标公司负责人详细介绍了以市妇联作为“采购方”,各区法律心理服务机构为“投标方”的招投标详细流程,语言通俗易懂、简单明了,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并对招投标要求及各个机构所提出的问题做了详细解答,会场上大家认真记录相关信息,对于自己不清楚的问题积极提问,气氛活跃。

  刘海燕部长对我市妇女法律心理帮助中心项目结项工作提出要求。强调要认真思考和总结全年工作情况,认真盘点工作落实到位没到位、缺项短板有哪些、明年该向哪用劲,并及时提交项目结项报告。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提高对妇女法律心理帮助工作的认识,以钉钉子的精神,持续深入抓好妇女法律心理帮助工作,以担当作为的责任感,全面提高妇女法律心理帮助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