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妇联组织掀起学习宣传《信访工作条例》热潮

16.05.2022  18:28

  5月1日,《信访工作条例》施行。天津市妇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部署要求,在全市妇联系统全面启动《信访工作条例》宣传月活动,采取丰富多样、喜闻乐见的形式,向妇联信访干部和广大妇女群众开展学习宣传,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

  市妇联成立了以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制定下发《天津市妇联系统学习宣传贯彻〈信访工作条例〉方案》,全面部署妇联系统《条例》学宣贯工作,立起了大事大抓、初始即严的鲜明导向;及时下发学习宣传资料,做到“每名机关干部有《条例》单行本、每个支部有《条例学习问答》、信访接待场所有《条例》宣传海报”,营造了浓厚的学习宣传氛围。各区、街、村居妇联也迅疾行动,通过在妇联官网官微发布《条例》宣传、解读文章,现场发放宣传资料,为信访群众进行宣讲、提供咨询服务等多种形式,打好线上线下宣传组合拳。

  下一步,全市妇联系统将继续深化《条例》学宣贯活动,将《条例》纳入市妇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处级干部读书班、基层妇联“领头雁”培训、妇联系统政策形势教育大讲堂等教育培训之中,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妇联组织信访工作,当好党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纽带,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