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市妇联领导干部观摩家事法庭庭审

30.07.2019  20:05

  “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按照“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主题教育总要求,为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法治思维,提升工作服务能力,7月29日,由市妇联副主席王丹萍带队,市妇联机关领导干部一行到红桥区人民法院调研学习家事审判工作并参加旁听庭审活动。红桥区委副书记芮永玲,红桥区人民法院党委书记、院长李鹤贤全程陪同。

  此次继承案件,因遗产分割过程中沟通不畅,造成六个子女和98岁老母亲七个家庭之间产生矛盾,对薄公堂,几十年的亲情即将毁于一旦。

  庭审过程中,面对本是亲姐妹的双方当事人情绪激动、言辞激烈的情况,审判员张彦海法官在及时平复当事人情绪的同时,运用流畅有序、规范严谨的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的方法,帮助双方当事人厘清了被继承房产的范围,确认了法定继承人身份,赢得了七位原被告当事人对法院判决的信任,充分彰显了司法审判的庄严与公正。庭审结束后,法官从修复亲情关系入手,在原被告双方协商继承方案仍存在分歧,面对面调解存在困难的情况下,提出了背对背调解的建议。

  家庭和睦则国家安定。一起遗产继承案件牵扯七个家庭,让大家切身感受到家事审判工作在化解家庭矛盾纠纷和促进平安天津建设中的独特作用。大家表示,要积极弘扬宪法精神,树立法治思维,提升法治能力,牢牢把握妇女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这一奋斗目标,把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大旗扛在肩上,聚焦矛盾问题,积极主动作为,让妇联成为妇女信得过、靠得住、离不开的娘家人。要刀刃向内,深刻检视问题,把妇女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作为工作成效的检验标准,以更紧密的联系和更有效的服务,把维权工作做得更精准,更实在,推动全国妇女十二大、天津妇女十四大精神,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

  观摩庭审前,市妇联一行还参观了红桥法院,充分利用智能化、信息化开展审判工作,特别是家事法庭作为全国法院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单位,自2016年3月成立以来,针对婚姻家庭关系所具有的社会道德属性及其个性特点进行积极探索,引入心理治疗室、申请家事审庭专用“合”字形法台外观专利,制定家庭财产申报、婚姻冷静期等制度,发挥家事审判的诊断、修复、治疗等作用,红桥区妇联主动发挥家事调解优势,选派优秀妇联干部作为家事案件调解员,直接参与家事案件的调解,有效化解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共同保护当事人,特别是未成年、老年人和妇女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