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商务委召开党组(扩大)会 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决定》和《规定》精神

01.12.2017  00:37
  11月27日,市商务委召开党组(扩大)会,认真传达市委十一届二次全会精神和我市企业家工作会议精神,落实鸿忠书记讲话要求和海山副市长具体工作要求。有关业务处室围绕怎样贯彻落实《中共天津市委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 奋力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津沽大地生动实践的决定》和《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营造企业家创业发展良好环境的规定》文件精神进行座谈发言。委党组书记、主任张爱国主持会议并讲话,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各处室和系统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
  张爱国在讲话中指出,始终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是党的领导的最高原则,要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持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落实中央和市委大政方针政策并及时报告重要工作进展。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推动作风建设取得新成效。
  张爱国说,市委第十一届二次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天津市委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 奋力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津沽大地生动实践的决定》充分说明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最根本的是始终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让光辉思想成为津沽大地上的生动实践。我市召开的企业家工作会议是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印发的《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营造企业家创业发展良好环境的规定》充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树立“产业第一、企业家老大”理念,为企业家营造创业发展良好环境的坚定决心,必将对天津的投资环境建设产生深远而巨大的影响。
  张爱国对各处室的发言给予了充分肯定,就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要将贯彻《决定》和《规定》的措施再深化、细化、具体化,要对标先进城市,基层经验、企业诉求等继续深入挖掘收集。在吸收、借鉴的基础上,制定我委服务企业及企业家的措施和落实市委十一届二次全会精神的商务工作改革创新的措施。
  会前,张爱国还带领大家重温入党誓词。大家全体站立,庄重严肃,面向党旗宣誓。会上还传达了中央有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