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商务委召开创建天津市文明单位工作推动会

16.08.2018  20:32
  为落实《关于推进市级单位在全域创建文明城市中创建天津市文明单位的通知》相关工作要求,充分发挥市级单位在全域创建文明城市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8月10日下午,市商务委组织召开了文明单位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就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进行了部署推动。市商务委党组书记、主任、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张爱国出席会议并讲话,委党组成员、副主任、创建工作小组副组长朱伟山、刘东水、黄春艳出席。
  会议传达学习了市委、市政府、市文明委关于创建文明单位工作相关文件,系统部署了市商务委2018年推进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各项任务。会议强调,相关处室要严格落实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相关要求,坚持常态创建、目标导向和服务属地原则,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压实工作任务,强化沟通协作,做好交流反馈,确保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落到实处、取得成效。
  张爱国同志在讲话中指出,市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是我市全域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中的重要一环,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精神和习近平精神文明建设新思想的具体举措,各有关处室要高度重视,严格落实。一是要做好宣传发动。要按照文件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细化方案计划,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强化领导协调,统一思想认识,积极发动广大干部职工参与到创建工作中来。二是要强化推动落实。各责任处室要结合处室职能,充分发挥工作优势,把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融入到日常工作中,将机关内部活动、行业发展管理、调研服务企业等各项工作与创建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做到业务工作与创建工作同时开展,融合推进,做到“双结合、双促进”。三是抓好检查督导。各责任处室要严格按照创建工作方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明确创建工作责任人,建立工作台账,把握关键节点,强化痕迹管理,按时报送工作资料。领导小组要对单位创建工作定期进行统计督查,对于发现的问题,要立即指出,限期整改,确保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全面、高质量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