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嫖娼后没付嫖资开溜 女子觉“吃亏”报警

09.10.2015  12:45

  近日,在齐齐哈尔市富裕县的女子李某与客人狄某发生卖淫嫖娼行为,狄某没给钱就偷偷离开。自觉“吃亏”的李某报警,称自己被“强奸”,被民警识破。
  9月25日晨,李某来到富裕县公安局铁东派出所报案,称前一天夜里,自己在某宾馆被一男子强奸。办案民警立即侦查,却发现报案人报假案,所谓的“被强奸”实际是卖淫行为。
  原来,李某在一个保健按摩馆工作,偶尔从事皮肉生意。9月24日下午,李某与男子狄某约定,由狄某付嫖资3000元,李某陪狄某过夜。当晚,二人在某宾馆实施卖淫嫖娼违法行为。25日晨,狄某未支付嫖资,偷偷离开宾馆,自觉“吃亏”的李某来到派出所报案,谎称自己被强奸。
  李某被行政拘留20日并处罚款2200元;狄某因嫖娼被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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