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法制办雷颖君主任带队赴宁河区开展环境保护领域行政执法部门案卷评查工作

01.12.2017  10:36

 

 

 

为配合做好我市环境保护执法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规范我市环境保护领域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行为,检验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情况,市法制办近期下发《关于开展我市环境保护领域行政执法部门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由办领导同志带队,对市级和各区涉及环境保护的行政执法部门执法案卷进行集中评查。

  11月24日,市法制办雷颖君主任带队赴宁河区开展环境保护领域行政执法部门案卷评查工作并召开座谈会。座谈会由宁河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李春同志主持,宁河区法制办、区环保局、区综合执法局等相关领导同志参加座谈。

会上,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对今年1至10月行政执法部门开展行政检查、行政处罚情况进行了总体介绍,对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情况进行了汇报。市法制办评查小组对各部门行政检查记录情况及行政处罚案卷进行了现场检查。



颖君主任对宁河区委、区政府一直以来高度重视和支持法制工作表示肯定,并对行政执法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是执法部门要充分运用执法手段履行部门职能。二是扎实推进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基层执法部门往往因为执法记录不全面、不准确,导致行政案件败诉或具体行政行为被撤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既是规范执法的要求,也是维护行政执法机关合法权利的必要手段。三是执法部门要认真落实《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管理暂行办法》,发挥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归集执法数据、权威记录分析作用。四是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规定2018年1月1日后初次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人员需具备法律职业资格,执法机关要注重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吸纳具备职业资格法律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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