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安委办第十督导组对天津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行督导

20.09.2017  05:31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第十督导组对我市安全生产
大检查开展情况进行督导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第十督导组对我市安全生产
大检查开展情况进行督导


市政府副市长、市安委会常务副主任何树山
会见督导组一行并参加反馈会 


市安全监管局局长魏青松汇报我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情况

 

  按照国务院安委会的统一部署,为推动安全生产大检查扎实深入开展,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第十督导组于2017年8月14日至8月18日对我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市政府副市长、市安委会常务副主任何树山会见督导组一行并参加反馈会,对督导组提出的问题和工作建议,要求市安委办认真梳理,逐一细化分解,制定措施,落实责任,迅速整改,并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行再部署、再动员。

  督导组在津期间,听取了我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情况的汇报,并通过会议座谈、查阅资料等方式,对滨海新区、东丽区、津南区、宝坻区政府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进行了现场督导。同时,督导组采取与我市相关执法部门现场执法相结合的方式,重点抽查了危化、建筑施工、机械制造、交通运输等12家企业(场所),共查出56项安全隐患或违法违规行为,下达现场检查记录8份、询问通知书4份、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6份。

  督导组对我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予以充分肯定,指出我市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大检查决策部署,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取得了明显进展和积极成效。同时,督导组也指出部分企业、基层政府及部门在大检查中存在一些问题,要求全市各区、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大检查组织领导,搞好企业隐患自查自改工作,持续提升安全生产水平,为十九大的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