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安全监管局组织开展钢铁企业重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

25.06.2018  16:33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开展钢铁企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  2018年5月8日-至6月15日,市安全监管局在钢铁市场逐步回暖、冶金企业复产且产量逐步增加的关键节点,对天津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天津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8家钢铁联合生产企业进行了安全检查。
        检查组按照生产工艺顺序深入到高炉、转炉、煤气柜等部位,通过现场检查、查阅文件等方式对企业转炉主控室、底吹阀门室、水包烘烤站、煤气加压站、高炉作业平台等关键部位进行体检式检查,逐一确认警示标识、责任制度、操作规程、安全防护、应急预案等方面的落实情况。截止目前,共发现各类问题隐患100余项,下发《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8份。同时,检查组要求各企业按照《省级安全监管部门验收表》的要求,提供已整改完毕隐患的管理台账和现场照片等书面材料,以确认各项隐患整改落实到位。
        市安全监管局要求全市钢铁企业要充分认识此次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将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任务层层分解,由企业安全部门牵头,各分厂,各职能部门各负其责,责任到人。限期内因故无法完成整改项目的,提交延期申请,整改期间严防次生事故发生。此外,市安全监管局结合企业实际和标准规范,聘请行业专家编制了《2018年钢铁专项行动自查要件》,要求全市钢铁企业建立健全防范重大安全隐患管理制度,完善基础台账,从根本上防止重大隐患回潮反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