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装电子“空车牌” “黑出租”伪装再好终难逃

13.06.2015  17:15

   天津北方网讯: 昨天上午,记者跟随市客管办、市交通运输委执法大队、公安公交分局等部门组成的联合执法队,直扑西青大学城、西青开发区等地,亲历了突查7辆涉嫌无证经营的“黑出租”的全过程。记者发现,一些“黑出租”运用各种道具,伪装车辆迷惑消费者。

  9:24,记者跟随执法人员来到西青开发区谊龙花园公交站,在这里看到,公交站附近路边停靠了三四辆夏利、一汽威志等轿车。记者发现,有的车内安装了与普通出租车很相似的电子“空车牌”。此时,一辆刚刚与客人谈完价的小轿车正要驶离,被执法人员逮个正着。乘车人是一名外地来津的男士,他告诉记者:“我打算去附近的赛达产业园,刚谈好价格,10块钱。”现场一位市民对记者说:“看到有的车里有那种‘空车牌’,车顶有个黄色‘出租’顶灯,我们一般就以为是当地的出租车了。”执法人员取证后,随即将涉嫌无证经营的“黑出租”带离现场。

  9:46,记者跟随执法人员来到了津港公路上的大寺东站附近。记者在这里同样看到了一些夏利、吉利等车型的汽车,有的不仅车内有电子“空车牌”,车顶上还有黄色的“出租”标志。记者看到几十米处一辆车顶有类似黄色“顶灯”的吉利轿车,走近仔细一看,原来其黄色“顶灯”是一个黄色的空气清新剂空罐。围观的一位市民告诉记者:“我经常路过这里,看到有一些车顶安装这种黄色小罐的车蹲活儿、拉客,一旦遇到检查的,他们就立刻把黄色小罐从车顶拿下来放进车里。我们希望能够方便打车,但是更希望能够安全乘车。

  10:27,在芦北口人人乐超市附近,执法人员又查获了一辆头顶黄瓶子、车内有“空车牌”的涉嫌“黑出租”。10:50,执法人员杀了一个回马枪,在上述第一个查获两辆涉嫌“黑出租”的地点,又当场查扣了一辆私设运营设施的红色雪佛莱“黑出租”。

  据执法人员介绍,私自运载乘客进行经营、私设运营设施的行为,按照相关法规,都属于违法行为。依据相关条例,对于以上两种行为,分别处以3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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