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中小企业局制定完善信息报送和发布工作考核制度

06.06.2016  17:57

 

为进一步加强信息工作,夯实政务公开和依法行政基础,日前,市中小企业局新制定完善信息报送和发布工作考核制度,在全局正式施行。

市中小企业局自成立以来,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各项重点工作任务,不断加强信息报送、简报编发、媒体宣传等工作,加大信息报送和发布力度,取得了较好的宣传效果,多次被评为市级信息先进单位。此次制定完善该制度,主要目的是通过严格规范信息报送和发布程序,健全信息工作考核机制,推进信息工作实现规范化和制度化。

该制度明确列出了需要报送和发布的9项重点信息内容,细化了上报国家和市级信息、编发简报、新闻媒体、网络平台等5类重要载体,严格规范了信息采集、编写、提交、发布与简报编发、信息上报、媒体衔接等工作职责分工和审批流程,规定了信息时效性、准确性、全面性和安全性等4个原则要求,健全了调研处牵头负责、各处(中心)各负其责、信息员日常对接等工作机制,将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该制度特别明确了对各处(中心)提交、发布和采用信息分类计分方法,健全了日记载、月汇总、季通报、年考核机制,将信息工作情况纳入年终绩效考核。

该制度的完善和施行将有助于本局全面加强信息工作建设,提升信息工作能力和水平,从而确保信息报送和发布及时、准确、全面,信息数量和质量双提高,更好地发挥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的“千里眼”和“顺风耳”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