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09.05.2016  05:19

2007年以来,我市在城乡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统一的“两免一补”政策和生均公用经费拨款制度,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不断提高。近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决定从2016年春季学期起,对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按照公办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进行补助,并从今年秋季学期起,将民办学校纳入“两免一补”政策范围。市财政将进一步加大对区县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资金补助和一般性转移支付力度,由各区县结合本级财力统筹安排。

据教育部门统计,我市现有民办中小学40余所,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4万余人。对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实施“两免一补”政策和生均公用经费拨款制度,有助于降低民办学校学费、减轻在校学生家庭负担,对调动社会力量参与义务教育发展,增加适龄儿童就学选择具有积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