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坻区粮食收购企业年度报告工作圆满结束

02.05.2017  23:01

 

按照《市粮食局关于做好2017年粮食收购企业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津粮检查〔2017〕1号)要求,宝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辖区内2017年前已取得《粮食收购许可证》的粮食收购企业进行了年度报告工作。为做好此项工作,一是通过政府平台及时通知各街镇政府粮食统计信息员组织实施;二是严格年度报告工作要件,使之一直处于具备粮食收购许可状态;三是按照市局规定的双随机和抽查比例,适时对粮食收购企业年度报告信息进行了抽查,共抽查21家,均未发现问题;四是信息共享,协同监管,对年度报告信息结果及时通报市场监管和行政审批部门;五是按照“谁审批,谁注销”的原则,由区行政审批部门,对因故不再从事粮食收购活动的10家粮食收购企业,注销其《粮食收购许可证》;六是对4家未做2017年年度报告工作的粮食收购企业,纳入失信企业,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推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七是将2017年粮食收购企业年度报告工作信息结果在“宝坻政务网”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