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东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利华带队对实施“一法一条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14.06.2018  23:48

        6月13日,河东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利华率领执法检查组一行20人,深入执法现场就贯彻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法》《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条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区政府副区长霍伟钢、区环保局有关负责同志全程参加。

        区人大执法检查组一行对中铁印务有限公司的固体废物处置情况、天河有色有限公司的关停搬迁及“二断三清”情况,以及汪庄子地块的土壤治理与修复情况进行了督查,执法检查组对3个现场的工作进展情况表示满意。随后到区环保局五楼会议室召开座谈会,听取了区环保局关于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的情况汇报。执法检查组对区环保局在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方面所做的大量工作和所取得的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并从“一法一条例”社会宣传、体制机制、污染治理等方面提出了合理化意见建议。

        霍伟钢副区长针对执法检查组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表态发言。一是进一步加大对“一法一条例”的宣传力度,提高公众的知晓率和参与率;二是在体制机制建设、全方位监管、全天候治理、多种方式督查整改四个环节上下功夫,确保“一法一条例”重点工作的落实;三是围绕巩固环保工作所取得的成效,运用工作成果指导推动下一步工作。

        刘利华副主任就进一步推动实施“一法一条例”提出要求。一是高度重视,以更大决心推动实施“一法一条例”;二是强化问题导向,加快推进散煤、扬尘、机动车、工业四类污染问题的治理;三是突出治本,加强产业结构、能源结构等源头治理;四是进一步加强环境执法,不断加大“一法一条例”配套制度落实的力度;五是进一步形成实施“一法一条例”的大格局,达到人人有责、共建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