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宣传《信访工作条例》 营造妇女信访法治环境

01.06.2022  12:06

  天津市妇联认真彻落实中央和市委部署要求,在全市妇联系统全面启动《信访工作条例》宣传月活动,采取丰富多样、喜闻乐见的形式,向妇联信访干部和广大妇女群众开展学习宣传,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

  市妇联成立了以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制定下发《天津市妇联系统学习宣传贯彻〈信访工作条例〉方案》,全面部署妇联系统《条例》学宣贯工作,立起了大事大抓、初始即严的鲜明导向;组织市区两级妇联信访干部参加国家信访局《条例》专题辅导,及时下发学习宣传资料,做到“每名机关干部有《条例》单行本、每个支部有《条例学习问答》、信访接待场所有《条例》宣传海报”,营造了浓厚的学习宣传氛围。

  各区、街、村居妇联也迅疾行动,多措并举,掀起学习宣传《信访工作条例》热潮。宝坻、蓟州等区妇联成立领导小组,切实做好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的组织领导和工作保障;河西、东丽等区妇联第一时间将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纳入妇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党员干部学习重要内容,通过原文通读基础学、新旧对照重点学、结合实际讨论学,切实提升领导机关的学习成效;河北区妇联注重以会代训,通过召开街妇联主席例会、妇女议事会等会议,对《条例》进行宣读讲解、交流探讨;红桥、北辰、静海等区妇联广泛调动基层力量,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入户排查矛盾隐患、慰问困难群众等时机,开展“《条例》宣传进社区”活动,组织社区干部、妇联执委、巾帼志愿者、网格员等发放《条例》宣传手册,现场答疑解惑;河东、宁河等区妇联与区信访办、法院、检察院等部门加强联动,通过电话和面对面的方式向群众宣传《条例》新规定,讲解新政策;滨海新区、西青、南开等区妇联,在官网官微发布《条例》新规和亮点解读,针对《条例》新规定边学习边实践,切实用《条例》规范指导妇联信访工作,并在接待过程中积极宣传条例,引导妇女依法信访、依法维护合法权益、理性合理表达诉求,打好线上线下宣传组合拳。

  下一步,全市妇联系统将继续深化《条例》学宣贯活动,将《条例》纳入市妇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处级干部读书班、基层妇联“领头雁”培训、妇联系统政策形势教育大讲堂等教育培训之中,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妇联组织信访工作,当好党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纽带,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