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会议 宣传动员落实《天津市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

01.09.2017  16:33

  8月29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天津市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宣传贯彻动员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俊芳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市人大法制委、市政府法制办、市气象局、蓟州区政府、静海区气象局负责同志,分别就法规的立法背景、主要内容和贯彻实施准备工作等进行发言。

  张俊芳指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是农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助力。要进一步强化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统一领导的管理体制和统筹协调的工作机制,健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确保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安全有序。要深入学习好、宣传好、落实好《条例》,切实保障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对人工影响天气服务的需求,推动全市人工影响天气事业迈上新台阶。

  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委、市公安局以及民航管理、天津警备区、通信和无线电管理等部门和单位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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