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新区4家企业率先推行赔偿先付制度

17.11.2015  12:35

   天津北方网讯: 16日,记者从新区市场监管局获悉,美家商城、金元宝爱来无忧、迎宾超市、汉沽百货大楼4家企业率先在新区推行赔偿先付制度。今后,消费者在这4家企业消费后权益受损时,如果场内商家无故拖延不赔或无理拒绝赔付,可向商场经营者要求先行索赔。

  据悉,今年新区全面督促、落实经营者首问制度,并逐户走访指导美家商城、金元宝爱来无忧、迎宾超市、汉沽百货大楼4家有柜台或场地出租的商场、超市、大型商场,摊位较多的集贸市场、批发市场,为销售者、服务者提供经营条件及相关服务的网络交易平台的经营者,引导推行赔偿先付制度。同时,对消费者投诉相对集中或处理消费纠纷不力的经营者,及时督促整改。新区还强化奖惩,对拒不履行首问责任的经营者,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以及《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并将处罚信息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时向社会公布。

  记者采访中了解到,根据相关方案,新区将全面落实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制度,增强消费环节经营者消费维权第一责任人意识。同时,今后率先在辖区“消费维权服务站”试点推行赔偿先付制度,发挥试点企业示范引领作用,逐步扩大范围,督促、引导不同行业、企业广泛建立赔偿先付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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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赔偿先付的范围包括哪些?

  根据今年国家工商总局出台的《关于完善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赔偿先付的范围主要包括:因商品或者服务质量问题而引起的商品或者服务价值损失;消费合同中规定的违约金;因售后、安装等问题给消费者带来的损失。

  ◎赔偿先付主要方式有哪些?

  根据《意见》,赔偿先付的方式主要包括:对商品进行修理、重做、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购货款项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

  ◎赔偿先付流程如何走?

  根据《意见》,赔偿先付制度的一般流程为:

  一、消费者认为自身合法权益受损时,可以直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索赔;消费者对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的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以向商场、市场和平台经营者投诉;

  二、商场、市场和平台经营者接到投诉后,应当及时安排专人处理,组织销售者或者服务者和消费者进行协商;

  三、协商一致的,商场、市场和平台经营者要督促销售者或者服务者及时履行协议;

  四、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经核实消费者投诉的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确实存在过错的,商场、市场和平台经营者要按照建立的赔偿先付制度向消费者先行赔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