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旅游双11促销: 网购旅游产品 小心暗藏陷阱

11.11.2015  11:51

    从旅游部门了解到,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网络、微信、QQ群甚至一些APP上充斥着大量资质不明、真假难辨的旅游低价揽客信息,对旅游者的财产和人身安全造成严重隐患。“双11”到来,游客网购旅游产品要警惕5大陷阱。

    陷阱1 无资质揽客、不签合同

    利用“双11”,旅行企业明修栈道,暗渡陈仓,通过“转团”方式将客人卖给一些无资质旅行社和黑导游,成为强制购物、隐性消费问题的重灾区,让游客防不胜防。

      提醒:资质、合同是维护旅游权益的根本保障。“双11”网购旅游产品要选择正规、知名的旅游电商平台和旅行社,订立规范的旅游合同。对于在线旅游平台上代理供应商的产品,要注意鉴别接待社资质,出境旅游要选择具有出境旅游业务经营权的旅行社。在签订合同时,要注意交易方、合同签订方与服务提供方的关系。

    陷阱2 真促销还是低价团

    “双11”期间很多店家都会推出“全年最低”、“抢购”等活动,看似做出了极大的优惠力度,但先提价再打折,以次充好,服务不兑现等现象也时有发生:压缩参观时间、安排廉价酒店、转机航班、二次购物降低成本。

    提醒:“双11”促销看起来明显低于成本价的产品,主要是各大在线旅游平台和商家用低价产品促销,平台补贴的一种营销行为,但是也不排除一些商家的低价团需要二次消费,存在价格陷阱。“双11”想要买到价廉物美的旅游产品,需要消费者选择路线时在不同平台、促销产品和正价产品间多方比较,确定行程是否真优惠。要特别关注费用包含项目、促销产品使用时间限制、是否红眼航班、是否不必要的转机、酒店地理位置和房型、有无车导、有无购物点、游览时长、餐食标准和客户点评。

    陷阱3 平台供应商踢皮球

    网购旅游出了问题消费者找谁?平台应该承担什么责任?有消保部门的调查显示,超过一半的消费者不清楚组团社与预订旅游产品的网站之间的关系,而法律对于平台、供应商的责权归属问题也没有清晰的界定。一旦出现问题或者客人投诉,平台、供应商双方容易踢皮球,导致客户权益得不到保障。

    提醒:一些在线旅游平台,仅充当问题投诉的协调者,而非责任承担者。如果网购时权益受到损害,无法与商家和平台解决问题,可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也可以向物价、工商、技术质量监督部门等行政部门申诉。

    陷阱4 付完定金不成团

    “双11”动辄99元国内游、999元出境游,吸引消费者半夜“蹲点”。然而低价背后却有不同模式。一个是供应商让利平台补贴。二是预售产品,电商用人头数再去和供应商谈折扣获取低价。如果是第二种模式,那么该团就需要二次确认,有不成团风险。

    提醒:“双11”促销产品和正价产品在售卖模式、售后保障方面可能存在“区别对待”。有一些电商平台在支付定金后需要补缴尾款,消费者一定要注意尾款支付的时限,超时支付很可能导致订购失败,且定金不退。此外,预订时要仔细阅读各家网站的“双11”优惠政策,了解旅行社对不成团问题的处理方案,避免白忙一场。

    陷阱5 行程取消损失无人赔

    如因出现不可控因素游客无法出行或目的地不适宜出行的情况,行程取消的损失究竟谁来承担,也是消费者在网购前需要注意的。部分“双11”活动产品的出发日期可能延伸到2016年,变数较多。

    提醒:网购在线旅游产品前,双方把各自的责任和义务说清楚,在符合规定的范围内对取消办法进行约定。国内一些领先的旅游电商平台为保护客户权益,都出台了一系列对客户有利的政策。巧用这些政策,将使你的权益得到最大的保障。此外,游客还可以购买“无理由取消险”,降低无法成行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