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天津市粮食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方案

31.08.2017  11:30

 

  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文件精神,为了保证本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开展,制定公开招聘工作方案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一)招聘单位名称:天津市粮油质量检测中心。 (二)招聘单位地址:河东区北十五经路。 (三)招聘单位性质: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四)主要职能:主要承担国家储备粮、地方储备粮、区级储备粮的定期检验工作;对收获粮食质量安全进行监测等工作,为政府提供第一手粮食安全数据,确保天津市粮食储存安全。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一)招聘岗位名称:粮油理化检验员。 招聘岗位职责:负责原粮、成品粮检验;粮油在制品、油脂检验工作。 (二)招聘数量:1名。 三、招聘对象: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社会人员。 四、招聘人员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无不良行为记录; 2、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   3、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大学英语四级证书或考试成绩425分以上水平, 微生物学、化学、分子生物学、食品质量与安全等相关专业,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本市户口; 4、具备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技能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熟悉专业英语和相关操作规程、检验标准。大部分时间赴本市及外省储粮点抽取检验样品,抽样工作间断负重、每次负重超过25公斤,适合男性工作; 5、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五、招聘信息发布 根据批准的招聘方案于2017年8月31日至9月11日在天津人事考试网(www.tjkpzx.com)、天津市粮食局(www.tjlsj. gov.cn)和津粮网(www.tjgrain.com)网站发布。 六、报名和缴费的方式、时间及相关事项 考试报名和缴费均在网上进行。 网址:www.tjpnet.gov.cn 报名时间:9月11日8:00至9月17日16:00。 招聘单位网上资格审查: 9月11日8:00至9月18日16:00。 笔试缴费时间:9月11日8:00至9月19日16:00。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48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 每个岗位的有效报考人数(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人数)不足3人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考计划,并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报考上述岗位并已经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的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时间:9月21日9:00至16:00。对于满足开考人数要求,但岗位的有效报考人数(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低于3:1的,由招聘单位相应调整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务费用。 七、考试科目、时间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为公共科目考试,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和《综合知识》(文字综合类)两科(满分各为100分)。面试为结构化面谈和本单位组织的专业考试。 (一)笔试 考试时间:2017年10月14日。 上午:9:00~11:00  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16:30  综合知识 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10月10日8:00以后。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11月1日,报考人员可到本单位或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二)资格复审 面试前,进入面试的人选需持报考资格证书原件、报名表、所在单位或学校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到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专业考试 专业考试时间:11月11日9:00-11:00。 本单位组织专业考试,考试不设专用辅导用书,考试范围与本岗位工作内容和招聘条件相关。 (四)面试 面试时间:2017年11月18日上午。 面试缴费和面试准考证下载时间:11月15日8:00至11月17日16:00。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聘用。 报考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五)成绩汇总 在笔试、面试过程中,报考人员缺少任一科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成绩=结构化面谈成绩×50%+专业考试成绩×50% 总成绩=笔试成绩÷2(即换算为100分制)×50%+面试成绩×50%。 说明:进行专业考试的岗位,面试成绩由结构化面谈成绩(满分为100分,保留1位小数)和专业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或转换为百分制,保留1位小数)按相应比例合成。不进行专业考试的岗位,结构化面谈成绩即为面试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 12月1日,报考人员可到本人所报考单位或登录报名网址查询总成绩及相关信息。 八、体检、考察 (一)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之比为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 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 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根据面试成绩自动递补。 (二)考察 考察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考查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及表现,考察工作应在面试成绩公示后两周内完成。 九、公示 拟聘用人员将在市粮食局及津粮网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报名序号、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等情况,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备案 办理聘用手续前,招聘单位将《天津市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名册》按管理权限分别报市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综合管理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十一、纪律与监督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全程由市粮食局人事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监督,并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的相关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对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市粮食局招聘工作监督电话:27123586 本单位报名及政策咨询电话:24023100 咨询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天津市粮油质量检测中心                                                       2017年8月28日  
河北区局顺利完成2017年统计从业人员岗位知识考试工作
         按照天津市统计局统一安排,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