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局力促生物柴油业发展 健全回收利用体系

30.01.2015  11:06

            近日,能源局发布了《生物柴油产业发展政策》(以下简称《政策》)。《政策》提出,要发展废弃油脂生物柴油产业的省份建成比较完善的废弃油脂回收利用体系,健全回收利用法律法规;初步建立能源作(植)物油料供应模式;探索优化微藻养殖及油脂提取工艺,实现微藻生物柴油技术突破。

  《政策》要求,生物柴油生产企业必须配套建设完善可靠的原料供应体系。以废弃油脂为原料的生物柴油生产企业,应制定完善的废弃油脂供应方案,重点与省级生物柴油产业专项规划相衔接,与取得经营许可的废弃油脂供应单位签订中长期合同或协议,明确废弃油脂来源、数量。以油料能源植物为原料的,应配套建设相应规模的原料种植基地。

  《政策》提出,生物柴油产品收率(以可转化物计)须达到90%以上,吨生物柴油产品耗甲醇不高于125千克、新鲜水不高于0.35立方米、综合能耗不高于150千克标准煤;副产甘油须回收、分离与纯化;“三废”达标排放。两年内仍达不到要求的生物柴油生产装置,应予以淘汰。

  同时,《政策》鼓励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推广使用生物柴油。鼓励汽车、船舶生产企业及相关研究机构优化柴油发动机系统设计,充分发挥生物柴油调合燃料的动力、节能与环保特性。
 
  专家表示,生物柴油有利于降低柴油发动机尾气颗粒物、一氧化碳、碳氢化合物、硫化物等污染物排放,对改善大气质量和生态环境、探索石油替代发展有重要意义。生物柴油既解决了餐桌上“地沟油”回收和食品安全问题,也减缓因汽车污染排放导致的空气质量问题,可谓“双赢”。

  业内人士表示,《政策》从原料、产业布局和扶持措施等多方面保障行业发展,改变了过去生物柴油企业吃不饱、卖不动、不规范的现状,令后期想涉足新型能源行业的投资者们看到了行业的发展前景。此外,也逼迫小型生物柴油厂家转型或加速淘汰步伐。同时,国家对生物柴油准入是宽门槛、高要求,特别是设立了综合能耗、水耗等标准,鼓励大型骨干企业参与,防止一哄而上,保证行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编辑:胡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