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国土房管局召开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备案政策培训会

08.09.2016  21:11

                                   

为了进一步规范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简化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市国土房管局近日印发《市国土房管局关于实行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备案的通知》(津国土房发[2016]14号),自今年8月1日起,天津市实行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备案。为了落实好政策,7月22日,市国土房管局组织召开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备案政策培训会议。各区房管局、各区国土资源分局(不动产登记分局)、滨海新区规国局、权籍处、市场中心、信息中心等部门相关负责同志共计80余人参加培训。

房地产市场处的同志逐条讲解了《市国土房管局关于实行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备案的通知》的内容,并对新旧政策衔接进行了部署。信息中心讲解了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备案及备案注销系统功能,详细演示了商品房系统的各个操作界面及具体操作流程。

会议对落实好该项工作提出五点要求:

一是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由线下现场办理改为网上办理,节省了开发企业和购房人的时间和交通成本,体现了让系统多跑道,让办事群众少跑道的管理理念;减少了登记大厅办事人员等候时间,也节省了工作人员办理时间,从而节约了行政成本;提高了办事效率,实现了足不出户即时办理备案。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备案符合国家倡导的简政放权精神,是大势所趋。这项工作涉及广大购房群众和房地产开发企业,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各相关部门一定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并且高度重视,认真做好贯彻落实。

二是要做好实施准备工作。各区房管局要充分做好政策实施准备工作,备案注销工作的办公地点、工作人员、内网系统、电脑等都要在8月1日前落实到位,确保8月1日政策平稳顺利实施。

三是要组织做好对开发企业的培训工作。各区房管局要做好坐落于本区的商品房项目开发企业的培训工作,确保在8月1日政策实施前,各开发企业熟悉掌握政策内容,方便企业办理。

四是要寓服务于备案管理,确保政策实施效果。政策开始实施后,一定要将服务融入备案管理中,热情接待办事企业和购房群众,提供要件不全的要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要件,要件齐全的要尽快办结备案注销手续,能当天办的当天办,不能当天办的尽快办,决不能超过3个工作日的工作时限。

五是严格退房和备案注销监管。在为合同备案提供最便捷的办理渠道的同时,为了防止房地产开发企业捂盘惜售、虚假销售等不规范行为发生,对退房行为继续实行严格监管,退房并注销备案的,仍需到区房管局现场办理。各区房管局对注销备案集中的项目,要引起警觉,要结合市场监管工作对项目进行调查,对确属虚假销售、人为制造房源紧张的,要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由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备案是新事物,在实施中遇到新情况、新问题,各区局要及时向市国土房管局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