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民政局(市社管局)召开新成立社会组织负责人恳谈会

06.07.2018  16:40
天津市民政局(市社管局)召开新成立社会组织负责人恳谈会 - 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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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mz.tj.gov.cn

  为加强社会组织登管联动,优化社会组织登记后服务管理,近日,天津市民政局(市社管局)组织召开近期新成立社会组织负责人恳谈会,面对面沟通交流,推进服务和管理的有机融合,引导新成立社会组织提升依法办会意识。天津市民政局副局长刘丽红、市社管局社团处、党委办、民非处、基金会处、执法大队等处室负责人及近期新登记成立的7家社会组织负责人参会。

  会上, 7家社会组织负责人介绍了社会组织登记成立情况、近期发展规划和对登记管理机关服务需求,天津市社管局各业务处室负责人依据处室职责并结合《天津市民政局社会组织谈话工作规定(试行)》,就社会组织日常监督管理相关法规政策进行了宣讲。参加恳谈会的社会组织负责人纷纷表示,在注册登记后不久,市民政局(市社管局)领导及各处室负责同志即与我们真诚对话,给予我们业务指导与政策支持,及时澄清了我们的一些模糊认识,既是一种有效的交流互动,也是一种莫大的鞭策,很有收获,今后我们将严格按照章程依法依规开展活动、发挥作用。

  刘丽红副局长在总结发言时,回应社会对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的关注热点问题,从讲政治的高度,明确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应该具有的改革精神、担当意识、服务情怀,并通报了市民政局采取的四项改革举措:审批时限由15个工作日压缩到5个工作日,对部分非核心要件实行容缺后补和承诺制;对四类社会组织实行直接登记,特别是放开县级异地商会的登记;对部分民办职业培训类区级民办非企业单位跨区迁址办法进行改革,打通迁址的制度阻碍;社会组织年检实行一表式年检,大幅压缩年检内容。同时,对新成立的社会组织提出了四点希望:一是要明确政治属性,强化党对社会组织的领导;二是要依法进行自治,强化社会组织内部法人治理结构;三是要加强信息公开,强化诚信自律建设;四是要履行责任义务,发挥好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作用。

稿源:天津市社管局                编辑:超级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