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南区司法局强化“四项举措” 切实把好“解矫关”

12.04.2017  10:52

  津南区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扎实工作,不断探索,在社区矫正期满解矫工作中强化“四项举措”,切实把好“解矫关”。

  一是加强教育。解矫前,全面回顾和总结社区服刑人员在社区矫正期间的表现,并结合社会发展形势对其进行遵纪守法警示教育,增强自律意识和守法观念。同时,进行个别谈话教育,帮助其树立自信心、尽快融入社会。二是规范程序。要求社区服刑人员在矫正期满前三十日提交个人书面总结,根据其在矫正期间的表现、考核结果等作出书面鉴定,并对其安置帮教提出建议。矫正期满当日及时宣告解除社区矫正。三是做好衔接。在社区服刑人员解矫后,及时将需要帮教的人员纳入安置帮教范围,建立个人档案,合理制定帮扶计划,确保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无缝对接。四是定期回访。社区服刑人员解矫后,工作人员定期走访解矫人员所在的社区(村)和家庭,了解其解矫后的生活状况和思想动态,有效减少和防止其重新违法犯罪,确保教育矫正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