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东区审计局认真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10.12.2015  09:51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种全会精神,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天津市河东区审计局按照《河东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开展了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工作。

为了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河东区审计局在局领导班子的高度重视下,专门成立了由法制科牵头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小组,按照区政府《通知》的部署,依照《天津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2007年市人民政府令第125号)依法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在此次开展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中,河东区审计局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对2011年1月至2015年8月本单位所制发的文件进行清理登记,汇总成册;二是由专职法制干部对2011年1月至2015年8月本单位制发文件逐一进行了审查;三是在汇总的基础上,对清理结果进行了进一步的复核清理工作,并将此次开展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相关情况以书面形式,按照区政府工作要求及时上报。河东区审计局通过对本单位2011年1月至2015年8月期间制发的79件文件进行清理,进一步提高了依法行政能力,充分认识到行政规范性文件工作的重要性,达到了提升依法决策水平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