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手打死6岁女儿 发廊老板认罪态度较好被判2年

13.11.2015  11:02

   天津北方网讯: 近日,本市和平区人民法院对“发廊老板打死六岁女儿”一案做出一审判决,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被告人金某有期徒刑2年。

  2015年2月12日22时30分许,被告人金某在天津市和平区绵阳道其经营的美发厅内,为教训玩耍时将房间弄乱的女儿,使用棍子对其进行抽打致其昏迷。事发后,金某之妻拨打120急救电话。孩子被送到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经法医鉴定,被害人符合被他人直接或间接外力造成头部异常运动致弥漫性轴索损伤死亡。经他人报案,公安机关于2015年2月13日在总医院将被告人金某抓获。

  法院认为,被告人金某过失造成被害人死亡的结果,其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鉴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系教育子女方法失当所引发,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所犯罪行,当庭自愿认罪,认罪态度较好,且被害人的母亲对被告人表示谅解,并请求法院对被告人从轻或减轻处罚,故依法对被告人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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