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岁少年买辆报废车 交警慧眼查获开3000元罚单

21.08.2015  10:05

   天津北方网讯: 17岁少年,开着一辆无牌的报废车就上路了,令人后怕的是,这辆车是他看到网上信息后购买的比他年龄还大的报废车。因驾驶报废车、无牌车和无证驾驶三项违法行为,交管部门对这位少年开出了3000元的罚单。

  8月20日10:00左右,下瓦房大队交警正在微山路浯水道交口执勤,一辆从此经过的蓝色帕萨特轿车引起交警注意。“这辆车不仅因为没有号牌,而且车型是帕萨特B4,这是款早就停产了的车型。”交警当时判断可能是辆报废车,示意驾驶人靠边停放,出示驾驶证及行驶证接受检查,此时让交警吃惊的是,一副年轻面孔的司机说他没有驾驶证,也没有行驶证。

  交警进一步询问得知,驾驶人小王今年仅有17岁,一个月前,他通过某网络平台看到该车的销售信息,便联系卖家在本市见面,随后一手交钱一手交车,以4500元的价格将这辆无任何证件的车购买下来。经查,小王所驾驶的帕萨特于1994年初次登记,用他的话说,“比我还大4岁!”这辆老旧车原号牌为京QFU**3,已于今年5月份被强制注销登记,也就是说,小王购买的就是一辆报废车。小王告诉交警,他没有上学,正经营烧烤摊。昨天下午,小王父母来到下瓦房大队,他们表示对孩子购买该车不知情。

  目前,交管部门已对小王作出了3000元罚款,其中包括驾驶报废车罚款1800元,无证驾驶罚款1000元,驾驶无号牌车辆罚款200元。“驾驶无牌车辆依法还应接受行政拘留处罚和驾驶证记12分。”交警介绍,因小王还未满18岁且没有取得驾驶证,因此暂时未对其进行行政拘留处罚和扣分处理。

滨海旅游区域将建社区服务中心
项目计划2020年投用     从中新天津生态城获发改委
生态城厚植投资兴业土壤
出台一系列让企业“看得见”“摸得着”“用得上”举措发改委
马克思主义指引中国成功走上康庄大道
── 二论习近平总书记纪念马克思诞辰200周年大会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