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工论坛:工会干部须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

27.12.2014  21:38

 

来源:    中工网——《工人日报
       
         李学春观点
  全面落实“以职工为本,主动依法科学维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维权观,要求我们增强法治意识,运用法律手段,完善工会维权机制,把维权纳入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的轨道。要求我们把国家法律法规作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依据,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党员干部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要自觉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面对改革不断深入、劳动关系日趋复杂、工会维权任重道远的新形势、新任务,工会干部只有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才能更好地代表和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
  准确把握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内涵
  法治思维是基于法治的固有特性和对法治的坚定信念来认识事物、判断是非、作出决策的一种思维方式。法治方式是以法治思维为前提,注重依照法律化解矛盾、开展工作、解决问题的一种行为方式。就二者的关系而言,法治思维决定、支配法治方式,法治方式是法治思维的具体体现,二者既相互作用,又相互促进。
  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理论和实践内涵:
  一是合法性思维和依法办事的要求。合法性思维是法治思维的起点,我们认识问题、思考问题、作出决策时首先要考量合法性问题,时时处处审视行为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和要求。
  二是公平正义思维和促进社会和谐的要求。公平正义思维作为法治思维的核心,既追求程序正义、形式正义、主观正义和个案正义,同时也追求实体正义、实质正义、客观正义和社会正义。要求我们作出决策、制定政策时要兼顾各类群体尤其是弱势群体的利益诉求,努力寻找最大公约数。
  三是程序性思维和按程序办事的要求。程序是保证实体结果合法公正的重要途径。坚持程序性思维就要坚决摒弃目的至上、不择手段的人治思维模式,要尊重程序的独立价值,作决策、抓落实都要符合程序,使人情、关系、偏见、恣意得到消除,力求相应纠纷和问题在法治轨道上得以解决。
  四是权力制约思维和主动接受监督的要求。“权力导致腐败,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必须以规范和约束公权力为重点,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牢固树立规范行使权力和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正确处理权与法的关系,遵守法律底线,主动接受各方监督。
  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会工作的重要意义
  工会干部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对于落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维权观、有效破解工会工作难题、切实提升工会维权实效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落实工会维权观的内在需要。全面落实“以职工为本,主动依法科学维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维权观,要求我们增强法治意识,运用法律手段,完善工会维权机制,把维权纳入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的轨道。要求我们把国家法律法规作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依据,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监督企业依法经营,引导职工提高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和能力,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
  破解工会工作难题的迫切需要。近年来,各级工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但同时,工会工作也面临着维权手段不硬、监督法律落实乏力等现实而亟待破解的难题和困难。各级工会干部只有牢牢把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一历史机遇,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通过正当的程序、借助法律的力量去破解难题,才能找准新时期工会工作的着力点,走出一条工会展现作为的新路子。
  提升工会维权实效的现实需要。当前,随着全面深化改革向纵深推进,经济关系、劳动关系和社会利益关系更加复杂,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日益多样,特别是随着非公有制经济的不断壮大,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小微型企业等快速发展,职工队伍内部结构也发生重大变化,职工维权意识进一步增强,要求工会发挥作用、维护权益的呼声和要求更加强烈。各级工会干部只有趁势而为,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才能不断提升维权工作的科学化水平,树立起在职工心目中的良好形象。
  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
  广大工会干部要坚定法治信仰,强化法律学习,严格依法办事,自觉接受监督,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的能力。
  坚定法治信仰。“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工会干部要发自内心地认同和尊崇法治,时刻牢记法律神圣不可侵犯,任何条件下都不亵渎法律。要严格敬畏法治,特别要敬畏法治对手中权力的约束,敬畏法律赋予职工的合法权益,自觉通过法律授予的权力来为职工做好事、办实事、解难题。要深入践行法治,真正把法治作为工作、生活的准则、指南,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