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会的2015:倾力帮扶 主动维权

19.01.2016  14:21
来源:    人民日报

  “没有‘工会班’,就没有今天的我。”如今在中国药科大学读研究生的马惠说。7年前她曾面临辍学,宁夏“工会班”让她改变了命运。这一发端于宁夏南部山区固原市的帮扶形式,改变了许多贫困学子的命运。
  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和服务职工工作是工会的重要职责,也自然是2015年工会工作的重中之重。
  扶贫帮弱是工会的优良传统。2015年,各级工会深入开展困难职工帮扶和送温暖活动,筹集送温暖资金40.5亿元,走访企业19.9万家,慰问一线职工、困难职工和劳模981.3万人次。同时,借着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召开的东风,工会系统进一步充实扶贫工作力量,增加资金投入,实施了一批定点扶贫开发项目;工会对口援疆援藏工作也稳步推进,共启动项目362个,投入资金1.29亿元。在形成制度化机制化扶贫帮弱的同时,各级工会组织还积极协调推动工会帮扶与社会救助体系相衔接,争取将工会认定的困难职工纳入各项社会救助政策覆盖范围,通过制度化渠道发挥政策帮扶、制度保障作用。
  针对一些普惠式的权益,工会系统切实做好职工“娘家人”,积极反映职工群众的呼声,努力把工会的主张融入政府决策。如源头参与法律法规制定,推动完善职业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继续推进“安康杯”竞赛活动,吸引更多非公企事业单位参加到活动中来。安全生产事关职工生命安全,2015年,工会组织探索向社会购买服务、设立隐患排查专项奖励资金、高危行业开展“岗位练兵”“技术竞赛”“结对子”“师傅带徒弟”“隐患随手拍”等有利于职工参与的隐患排查形式,进一步提高广大职工参与隐患排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和谐劳动关系既关系企业稳定发展,也与每个职工切身利益息息相关。2015年4月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正式印发,为新时期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作出顶层设计和总体部署。对于工会组织来说,更是具有重要而深远的影响。作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推动力量,一年来,各级工会认真贯彻落实《意见》,加强劳动关系三方沟通合作,深入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做好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工作,全国共签订集体合同266.5万份;大力加强非公有制企业的民主管理工作,全国已建工会的企事业单位单独建立职代会制度的有479.4万家,实行厂务公开的有459万家,区域性、行业性职代会覆盖中小企业186.9万家;积极开展劳动法律监督工作,督促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推动完善劳动争议预防调处机制;公布了一批有影响的拖欠劳动报酬典型案件,推动人民法院设立劳动法庭;加强职工法律援助工作,全总直接指导地方工会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669件,为职工挽回经济损失8946万元。
  经济下行压力对和谐劳动关系具有一定的冲击力,为此,全国总工会与中央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建立了会商协调和联动处置制度,加强对经济下行压力下劳动关系问题的分析研判,以维护职工群众的根本利益为旨归,协助有关部门排查化解劳动关系矛盾隐患,妥善处置职工群体性事件,维护职工队伍的团结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