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变动,公积金咋处理?

19.01.2016  17:21
岁末年初,对于工作变动的职工来说,本市缴存的公积金怎么办理?记者采访了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对于在津工作的外地户籍职工辞职离津,那么在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根据本市提取政策,外省市户籍职工离开本市,可以申请提取本人及单位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同时职工在本市的住房公积金账户注销。对于办理提取并账户注销的外地职工,账户状态如为汇缴或内部封存,需携带身份证、公积金联名卡、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到公积金中心营业网点办理;账户状态如为解除劳动关系封存,职工只需携带身份证和公积金卡就可办理提取。 对于跳槽的职工,仍继续在本市工作,公积金账户在本人离职时由原单位办理封存,待在新单位入职后启封公积金账户继续缴存,职工本人无需办理账户转移手续。 如果本市缴存职工工作变动到外地,则需要将公积金账户转移到外地,职工需先在就职地建立并缴存住房公积金,然后本人携带当地缴存证明和公积金卡、身份证在本市任一公积金营业网点办理转移手续即可。 住房公积金营业网点均实现了通存通兑,在任一公积金营业网点均可办理此业务。在公积金营业网点大厅设立了自助办理机具,符合条件的职工也可自助办理,无需窗口排队。市公积金中心为我市职工开通多条咨询通道:公积金客服电话12329;公积金网站www.zfgjj.cn;公积金官方微博“天津市住房公积金发布”和微信;公积金APP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