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负起市人大在全面依法治市中的使命职责

21.09.2018  08:43

  日前,市人大常委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进行集体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市委常委会和法治天津建设领导小组会议要求,依法行使各项职权,担负起市人大在全面依法治市中的使命职责。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段春华主持并讲话。

  大家在学习发言时一致认为,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作出总体部署,是指导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的纲领性文件,也为做好人大工作提供了指引和遵循。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段春华在总结讲话时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一场深刻革命,建设民主法治的现代化天津是“五个现代化天津”建设的重要目标任务,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肩负着重要责任。一要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

  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牢牢把握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发挥好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二要坚持创新完善地方立法。要围绕全市中心工作科学立法,立好法、立良法、立务实管用之法,发挥立法的引领推动作用。三要坚持有力有威有效监督。要落实好真监督、真支持的要求,加大执法监督力度,树立法治权威,坚决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四要切实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要讲好法治故事,弘扬法治精神,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