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立法工作会议

27.11.2018  10:52

  昨天,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立法工作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段春华出席并讲话。他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加强立法工作的重要论述,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会议、全国地方立法工作座谈会和市委常委会会议部署要求,以新担当、新作为加强和改进新时代我市立法工作,为加快建设“五个现代化天津”提供坚实有力的法制保障。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于世平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福刚、王小宁,副市长孙文魁,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贾凤山出席。市人大城建环保委、市司法局、河西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作了交流发言。

  段春华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加强立法工作的重要论述,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和改进新时代我市立法工作的根本遵循。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把握其核心要义,在市委领导下,以高度政治责任感和强烈时代使命感,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段春华强调,要准确把握新时代加强和改进我市立法工作的基本要求,从全局和长远来谋划和推进我市立法工作。一要坚持党的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始终坚定“四个自信”,把党的领导贯彻到立法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二要坚持人大主导。把握立法决策、起草、审议的主导,健全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社会参与的,统筹协调、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分工合作的立法工作格局。三要坚持注重质量。树立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理念,立良法、立好法、立务实管用之法。四要坚持备案审查。严格实行备案审查制度,建立健全信息平台,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切实维护国家法制统一。五要坚持队伍建设。大力加强立法工作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多渠道汇集优秀立法人才,确保我市立法事业兴旺发达、后继有人。

  孙文魁在讲话时说,政府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的重要意义,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深入开展调研,完善工作机制,抓好队伍建设,高质量地做好政府立法工作,为建设法治天津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