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四次主任会议

13.11.2018  09:31

  昨天,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四次主任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段春华主持。会议决定,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11月20日至21日举行。

  主任会议建议,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的议程是:继续审议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草案、预防和治理校园欺凌若干规定草案、促进精神文明建设条例草案、预算审查监督条例草案;审议促进大数据发展应用条例草案、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草案、地名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审议主任会议提请审议的关于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涉及地方性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职责调整问题的决定草案、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草案;审议市政府提请审议的关于修改35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草案。

  主任会议建议的议程还有: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实施中期评估情况报告,关于2017年度全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关于我市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展情况报告,关于我市2017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海洋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审议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天津市2018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审议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我市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情况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民事诉讼和执行法律监督工作情况报告;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我市绿化条例实施情况报告;审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报告;审议有关任免案。

  主任会议上,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贾凤山就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议程草案、日程安排意见等作了汇报。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常委会有关工作部门负责同志就常委会第六次会议有关议题作了汇报。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于世平、杨福刚、王小宁、李虹出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