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批准我市2017年市级决算

01.08.2018  15:22

7月25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次会议,审查批准了天津市2017年市级决算。会上,市人大充分了肯定了过去一年市政府及其财政部门在促进经济转型发展、民生改善和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

下一步,市财政局将全面贯彻落实市人大有关要求,积极做好财政预算管理工作。一是促进财政经济高质量发展,全力支持海河产业基金、智能科技产业基金做大做强,全面实行涉企行政事业性“零收费”,不断优化营商环境;二是强化预算约束效力,牢固树立“零基预算”的理念,进一步严格预算追加审批机制,优先保障国家政策性新增支出和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充分利用社会资本办事,确保当年预算平衡;三是加大预算统筹力度,推进专项资金清理整合,盘活用好存量资金,压实各部门预算绩效主体责任,对绩效不佳、进度偏慢、问题较多的部门相应核减预算安排;四是提高社保基金可持续性,依法推进扩面参保,科学合理编制社保基金支出规划,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实现基金保值增值;五是支持国有企业改革,积极推进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全面落实职工安置等政策措施,努力提高国有企业资产收益率;六是严格控制政府债务,压实债务管理主体责任和属地责任,规范融资平台举债融资行为,切实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