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地震局与市公安局等六家单位签订应急物资共享合作协议

22.11.2017  05:17

为提高天津市各单位应急物资使用效率,建立覆盖全面、科学合理、运转高效的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加强对应急物资的管理,提高应急物资统一调配和保障能力。日前,天津市地震局与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建委、市工信委、市商务委、市水务局等6个单位签订了物资共享合作协议。

通过签订协议,建立了突发情况、重特大事件响应的信息通报和联络协调机制,畅通了应急装备物资调运渠道,明确了事件应急响应、启动调运程序、经费结算和任务总结等合作流程,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应急物资合作机制。破坏性地震等突发事件发生后,可快速及时调集和支援所需物资,完成应急物资保障任务,最大限度的降低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和影响,为预防和处置各类突发事件提供重要保障。(应急救援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