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发展改革委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实施意见的通知

18.08.2016  00:04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实施意见》
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8月10日


      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实施意见


            市发展改革委
  
  大力发展“互联网+”是党中央、国务院推动创新驱动发展
战略的一项重要部署,也是我市重塑创新体系、激发创造活力、

培育新兴业态、创新服务模式,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主动适

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的重要举措。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积

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40号)精

神,促进互联网创新成果与经济社会各领域深度融合,提升实体

经济创新力和生产力,打造经济提质增效升级的新引擎,加快经

济转型和社会事业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
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
战略布局,认真落实市委十届五次、六次、七次、八次、九次全
会部署,紧抓五大国家战略机遇,按照“开放共享、融合创新、
变革转型、引领跨越、安全有序”的原则,推动“互联网+”与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同发展,推动“互联网+”与大众创业万众

创新、产业转型升级、社会民生服务、城市绿色发展等领域融合

创新,积极运用互联网技术和模式,着力做优存量,着力做大增

量,着力创新服务,着力提质增效,激发创新创造活力、培育新

兴业态、优化生产生活方式,构筑经济社会发展的新优势和新动

能,使互联网成为建设全国先进制造研发基地、北方国际航运核

心区、金融创新运营示范区、改革开放先行区的重要引擎,成为

建设经济发达之都、创新创业之都、绿色宜居之都、魅力人文之

都、和谐幸福之都的有力支撑。
  (二)发展目标。到2018年,全市互联网与经济社会各领域
发展相互融合、网络经济与实体经济协同互动的发展格局基本形
成。建成较为完善、安全可控、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网络基础设
施,孵化培育一批网络创新型企业,形成一批“互联网+”产业
集群,壮大一批“互联网+”重点领域,将天津打造成为全国重

要的互联网产业和服务应用领航区和集聚地。
  1.产业转型成效显著。互联网在促进制造业、现代农业等
产业转型升级方面取得积极成效,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

兴业态加速发展,两化融合(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发展水

平、电子商务交易规模处于全国先进水平。
  2.公共服务便捷普惠。健康医疗、教育服务、社会保障等
民生领域互联网应用更加丰富,公共服务更加多元,线上线下结

合更加紧密。社会服务资源配置不断优化,公众享受到更加公平、
高效、优质、便捷的服务。
  3.城市管理智慧精细。实现对基础设施、交通设施的全面
数字化、虚拟化,数据融合、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水平显著提升,
公共交通、公共安全、环境保护等领域实现互联网管理,城市管
理水平大幅提升。
  4.发展环境更加优化。有利于互联网新业态、新模式发展
的政策体系和服务体系更加健全,相关标准规范、信用体系和法

规规章逐步完善。基础资源支撑不断增强,行业监管、数据开放

等领域改革加快推进,与互联网经济相适应的行政管理体系基本

建立。
  二、重点任务
  聚焦“互联网+”创业创新、产业融合升级、民生便捷服务、
城市智慧管理、创新政务服务等重点领域,统筹兼顾,动态调整,
有序推进,加快构建互联网与经济社会协同发展新生态。
  (一)“互联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充分发挥互联网的
创新驱动作用,以促进创业创新为重点,加快实施众创空间示范

工程,推动各类要素资源聚集、开发和共享,形成大众创业、万

众创新的浓厚氛围,打造创业创新集聚地和全国有影响力的创业

创新中心。
  1.构建互联网双创平台载体。发挥互联网开放创新优势,
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建设或运营创新工场、创客空间等新型众创空

间发展。支持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一区二十一园”、科技企业

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商贸企业集聚区等利用现有条件,通过市

场化方式构建一批创业与创新、线上与线下、孵化与投资相结合

的集工作、网络、社交和资源共享于一体的互联网众创空间。充

分利用“互联网+”技术和思维,依托市区老建筑、老厂房等,

提升环境功能,吸引创业创新人才和总部机构聚集,建设一批聚

集能力强的“互联网+”创业创新载体。积极打造互联网创业小

镇、移动互联网小镇、云计算小镇等一批“互联网+”特色小镇。

(市科委、市教委、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

农委、市金融局、市中小企业局等配合)
  2.完善双创服务体系。依托“互联网+”技术,加快建设滨
海新区中心商务区“双创特区”,完善创业创新公共服务支撑体
系,建设高水平的国家双创示范基地。积极打造众创、众包、众

扶、众筹平台,推动科技服务、知识产权服务、人才服务、社会

保障服务、金融服务等双创扶持政策与互联网平台联动协作,切

实提升为创业团队和个人的服务效能。支持众创空间为创业创新

者提供“互联网+”相关服务,鼓励各类主体充分利用互联网开

展创业创新,积极采用云设计、用户参与研发等新模式,促进创

新资源共享与合作。(市科委、市教委、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

工业和信息化委、市人力社保局、市知识产权局、市金融局、市

中小企业局、滨海新区中心商务区管委会等配合)
  3.强化双创主体支撑。夯实企业主体,全面实施科技“小
巨人”升级版,培育壮大一批“互联网+”骨干企业,鼓励有条件
的互联网企业和基础电信企业利用技术优势和产业整合能力,向

小微企业和创业团队开放平台入口、数据信息、计算能力等资源,
培育孵化新的创业企业,形成协同互动发展局面。发挥平台作用,
布局建设一批“互联网+”领域的国家级和市级工程(技术)研
究中心、工程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等工程化平台,加强“互联

网+”的集成应用和示范。强化技术创新环境营造、知识产权保

护、资本市场等要素支撑,完善科技成果转化、科研评价、收入

分配等运行机制,激发“互联网+”企业家、互联网创客、高等院

校和科研机构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升各类主体的创新热情。

(市科委、市教委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

知识产权局、市金融局、市中小企业局、市通信局等配合)
  (二)“互联网+”产业融合升级。依托现有产业基础,加
快互联网与先进制造、现代农业、普惠金融、高效物流、电子商

务等重点领域的深度融合,打造“互联网+”产业区域创新中心。
  1.“互联网+先进制造”。依托全国先进制造研发基地建设,
发展基于互联网的协同制造新模式,打造智能制造示范区和领航
区。推进制造智能化,开展智能制造试点示范,建设中德智能制
造示范区,提升精准制造、敏捷制造、柔性制造能力,打造一批
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大力推广云计算、物联网、机器人、增
材制造等技术在生产过程中的应用,推进生产装备智能化升级和
工艺流程改造,构建共享协作的智能制造产业体系。推进制造网
络化,积极推行众包设计研发、虚拟仿真、三维在线打印等网络
化制造新模式,支持企业生产、质量控制和运营管理全面联网,
鼓励企业在线实时发布研发设计资源、生产制造和物流配送能力,
形成“线下资源线上配置”的新型生产方式。推进制造服务化,
实施大数据共享工程,构建一批行业云服务平台,重点在航空航
天、高端装备、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与健康、新能源与新
能源汽车、节能环保、海洋高技术等行业开展大数据应用示范。
引导和支持企业基于互联网开展远程维护、质量诊断、过程优化
等在线增值服务,实现从制造向“制造+服务”的转型升级。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委、市国资委、

市中小企业局、市邮政局等配合)
  2.“互联网+普惠金融”。提升互联网金融服务能力和管理
水平,构建丰富、安全、便捷的互联网金融服务体系。规范发展

以互联网为载体,符合国家监管要求的网络支付、网络借贷、网

络证券、网络保险、网络征信等互联网金融业态,培育一批互联

网金融创新型企业。支持金融企业与互联网企业开展金融云服务,
提供多样化、个性化、精准化的金融产品。合理引导风险投资基
金、天使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和产业投资基金投资于互
联网金融企业。争取设立专业互联网保险公司,发挥保险业在防
范互联网金融风险中的作用。鼓励金融租赁公司利用互联网技术
开展金融租赁业务。支持民营银行积极利用互联网服务科技企业,
发展科技型小微金融等创新型金融业务。(市金融局牵头,市科
委、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天津银监局、天津保监局、天津证监局、

市通信局、市网信办等配合)
  3.“互联网+高效物流”。发挥港口优势,依托重点物流园
区,深化互联网在物流领域应用,建设智能高效、智慧便捷、共

享互通、成本降低的现代物流体系。构建物流大数据平台,充分

利用互联网技术,提升完善天津港物流公共信息服务平台、陆路

港货运交易中心和电子口岸平台等现有区域性物流信息平台功能。

整合汽车、电子、钢铁、化工、医药、农业等重点行业物流信息

资源,探索建设具有区域影响力的物流资源交易平台。创新物流

服务模式,积极发展精准服务、体验服务、无人机快递物流等物

流新模式,推进制造业物流、农村物流、电子商务物流、城市配

送、冷链物流和国际物流等智能化发展。完善智能仓储系统,建

设智能化物流仓储基地和货物集散中心,加快各类仓储机构、商

贸中心的智能化、网络化改造,提升仓储、运输、分拣、包装等

作业效率,增强智慧服务水平。健全智能配送物流体系,布局建

设一批智能化、现代化的物流配送中心,加快推进货运车联网与

物流园区、仓储设施、配送网点等信息互联,鼓励发展冷链储藏

柜、代收服务点等新型社区化配送模式,推进农村配送中心和农

村物流体系建设。(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

商务委、市交通运输委、市农委、市口岸办、市网信办、市邮政

局等配合)
  4.“互联网+现代农业”。围绕现代都市型农业发展需求,
加强互联网在农业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等环节应用,推动形

成网络化、智能化、精细化的现代都市型农业发展新模式。推进

农业物联网建设。实施农业物联网区域试验提升工程,加快传感

器、智能检测设备、智能服务终端等关键技术创新;大力开展产

业应用建设,推广成熟可复制的农业物联网应用模式;建立农业

大数据应用平台,研究建立主要农产品生产发育监测、农产品安

全实时监测系统,开展耕地资源大数据建设,建立农业大数据信

息服务共享机制。推进信息服务便捷化。完善物联网、政务网、

信息服务网的服务功能,打造服务京津冀三地的农业物联网平台;

构建统一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化综合服务平台,实现农产品质

量安全的集中追溯、分类监管、综合决策、统一服务;推进信息

进村入户建设,通过互联网为农民提供便捷化信息服务。(市农

委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商务委、市科委、市邮政局等配

合)
  5.“互联网+电子商务”。巩固和扩大电子商务应用领域,
推动互联网与电子商务融合创新发展。推进跨境电子商务试点,

加快推进建设中国(天津)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鼓励各类

跨境电子商务服务商发展,优化跨境电子商务通关、检验检疫、

税务、结汇、仓储物流等环节综合服务,建设集保税展示、物流、
交易、服务于一体的跨境电子商务创新试验园区。大力发展行业
电子商务。围绕钢铁、机械、有色金属、工业原料、能源、化工、

电子、轻纺、医药等重点领域,推动相关领域企业开展网上交易、
物流配送、信用支付等服务。推进农产品电子商务应用,引导鼓
励现代农业企业、农村合作组织和农业大户开展农产品在线销售
业务,争取开展生鲜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电子商务试点,促进
农业大宗商品电子商务发展。推动电子商务应用创新,积极鼓励
企业利用移动社交、新媒体等新渠道,发展社交电商、“粉丝
经济等网络营销新模式。(市商务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牵头,

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金融局、市国税局、市交通运输委、

市农委、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委、市口岸办、市网信办、市中

小企业局、市邮政局、天津海关、天津检验检疫局等配合)
  (三)“互联网+”民生便捷服务。重点发展基于互联网的
健康医疗、教育服务、社会保障等新兴服务,进一步优化公共服

务供给和资源配置,为改善民生服务提供新方式。
  1.“互联网+健康医疗”。依托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
新技术,推进医疗资源和服务共享,形成惠及民生的“互联网+健
康医疗”新局面。加快医疗卫生机构信息互联互通,促进全员人

口信息库、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三大数据库融合。利用

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手段,提高重大疾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的防控能力。建立跨机构医疗信息共享交换标准体系,利用市级

人口健康信息平台,构建市级医学影像、检验检查等信息共享交

换诊断中心。探索推广在线医疗卫生新模式,积极发展基于互联

网的医疗卫生服务,推动各大医疗机构利用移动互联网新技术提

供预约诊疗、候诊提醒、诊间缴费、检验检查报告自助查询、药

品配送等服务。拓展医疗服务模式,探索电子处方等网络医疗健

康服务应用,发展双向转诊、医疗联合体等新型医疗模式,打破

医院围墙。以企业为主体建设基因检测技术应用示范中心,鼓励

开展基因检测、疾病预防等健康服务。建立健全基于互联网的养

老服务体系,以社区为基础,以健康服务机构为主体,搭建养老

信息服务网络平台,提供护理看护、健康管理、康复照料、紧急

救助等居家养老服务。充分运用智能穿戴设备和物联网等技术采

集居民健康信息,实现养老信息与医疗信息互通,促进健康信息

动态管理,提高养老服务水平。(市卫生计生委牵头,市民政局、
市人力社保局、市发展改革委等配合)
  2.“互联网+教育服务”。推动互联网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
融合,构建智慧化教育服务体系。鼓励发展网络化教育服务,加

强社会教育机构与互联网企业合作,根据市场需求开发数字教育

资源。探索基础教育服务供给新方式,建设“智慧课堂”,开展

基于大数据的课堂分析和学习分析试验,建立“一师一优课”、

一课一名师”的示范课程资源库,积极探索“互联网+”教育教

学应用模式。推进职业教育信息化建设,完善海河教育园区信息

化共享机制,加强职业院校数字化校园建设,运用互联网技术提

升职业院校现有专业课程水平。推动开展学历教育在线课程资源

共享,推广大规模在线开发课程等网络学习模式,鼓励市属高等

院校积极探索网络学习学分认定与学分转换等制度,加快推动高

等教育服务模式改革。(市教委牵头,市人力社保局等配合)
  3.“互联网+社会保障”。拓展移动互联网在社会保障中的
应用,加强与财政、公安、税务、教育、卫生计生等部门网上业

务协同。建设全市统一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业务网上办理平台和

移动客户端应用,利用互联网开展政策宣传、信息发布、个性化

信息推送等新业务,探索开展网上社保办理、个人社保权益查询、
跨区域医保结算等互联网应用。建设医疗保险结算服务管理平台
和医疗保险集中数据库,加强医疗保险宏观决策分析与数据开发
应用。推动人才档案电子化,提升人力资源信息管理、分析决策
能力,拓展就业信息服务渠道,完善人力资源市场供求分析、失
业监测及失业预警机制。(市人力社保局牵头,市民政局、市卫
生计生委等配合)
  4.“互联网+职业培训服务”。推动互联网技术与职业培训
深度融合,运用现代信息技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利用

社会优质资源,对通用性强、技术技能复杂和涉及国家财产、人

民生命安全的职业,以职业知识点和技能点为单元,制作“微

课”、“慕课”等课程,将“职业培训包”转化为数字学习资源,

依托互联网和现有远程教育平台运行和管理。采取市场化方式,

在全市职业培训和技能人才培养中,推行线上线下相结合的职业

培训模式,构建面向全体劳动者的终身职业培训体系,满足人人

皆学、处处能学、时时可学的要求。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制定

职业培训效果评价指标体系,对培训质量进行评估,根据培训效

果、新技术发展和产业发展需求,动态更新学习资源,为社会提

供多样化、便利化的职业培训服务。(市人力社保局牵头)
  (四)“互联网+”城市智慧管理。整合完善交通通信、公
共安全、环境管理等智能化信息系统,增强城市运行管理智慧化

程度,加快建设“智慧天津”。
  1.“互联网+便捷交通”。推进基于互联网平台的便捷化交
通运输发展,显著提高交通运输资源利用效率和管理水平。推动

基础设施数据互联互通。加强互联网技术集成应用,促进公路、

铁路、水路、民航、邮政等领域的数据互联互通。优化各类智能

终端在交通基础设施中的布局、应用和无线网覆盖,发展实时交

通信息查询、道路通行状况预测预警等智能交通服务。增强交通

运输科学治理能力。建立全市综合运输公共信息服务大数据平台,
深入开展数据分析应用,为优化交通基础设施规划与建设、快速
响应突发事件、运输调度决策等提供支撑。推进基于互联网的交
通行政许可办理、综合执法、行业监管、安全应急处置等交通监
管新模式向基层延伸。提升交通运输服务品质。探索整合城市各
类出行信息,开发基于互联网的便捷化、个性化公众出行服务。
推进区域交通“一卡通”互联互通、汽车电子健康档案系统、多
式联运信息互联互通等试点。引导企业利用开放的数据资源开发
智慧公交、网上订票、智慧停车等移动互联网应用。(市交通运
输委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科委、市公安

局等配合)
  2.“互联网+公共安全”。加快互联网在社会治安、应急管
理方面的应用,构建社会治安防控网络体系和防灾减灾、预警应

急平台,提升对公共安全的监测、预防和治理能力。构建社会治

安防控网络体系。加快建设社会治安防控网和平安建设信息化综

合平台,依托网站、微信等平台开展110报警、投诉举报、警情通
报、群防群治等便民服务和治安防范工作,引导公众积极参与社
会治安综合治理。建立城市视频信息共享机制,推动公共安全视
频监控建设集约化、联网规范化、应用智能化。加强安全生产在
线监控,建设安全生产“一张网”,利用互联网技术,加强对人
员密集场所、特种设备、道路交通、重大危险源的动态监测,及

时发布安全生产预警信息,有效降低和控制各类事故风险。构建

互联网应急监测体系。建立统一的防灾减灾、预警应急平台和互

联网监测系统,实时监测气象、地震、水文、环境等数据。建立

应急管理数据库共建共享机制,实现全市各类应急数据的动态管

理和实时更新。建设卫生应急指挥决策系统,加强突发事件的信

息报告和智能化辅助决策。建设全市危险化学品监控网络,对重

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重点企业进行24小时在线全程监控。

(市公安局、市综治办牵头,市政府应急办、市安全局、市安全

监管局、市网信办、市交通运输委、市环保局、市水务局、市卫

生计生委、市气象局、市地震局、公交集团、天津轨道交通集团

有限公司等配合)
  3.“互联网+环境保护”。推动互联网与环境保护深度融合,
建立健全环境监测网络,促进生态环境数据互联互通和开放共享。
推进市、区两级环境信息网络平台建设,实现生态环境信息资源
的共建共享和环境质量、污染减排、污染源普查等信息的集约管
理。加快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联网建设,加强对污染排放的
实时监控和管理。推进环境监测信息、环境管理政务等公开化,
通过互联网实现面向公众的在线查询和定制推送。加强环境突发
事件应急管理。完善环境预警和风险监测信息网络,对主要环境
污染物建立污染扩散模型,完善环境应急资源管理,提供应急指
挥辅助决策。打造污染防治业务信息管理系统、危险废物管理动
态信息系统、环境应急信息管理系统和应急指挥体系及大气环境
监测预警平台,提升重金属、危险废物、危险化学品等重点风险
防范水平和应急处理能力。(市环保局牵头,市气象局、市水务
局、市市容园林委、市农委、市林业局、市政府应急办等配合)
  (五)“互联网+”创新政务服务。充分发挥互联网的高效、
便捷优势,进一步创新政府服务模式,加快互联网与政府公共服
务体系的深度融合,促进公共服务创新供给和服务资源整合,构
建新型政务服务体系。
  1.创新政府网络化管理和服务。以深化“十个一”改革为
重点,探索公众参与的网络化社会管理服务模式,依托互联网、

移动互联网等平台,加快推进政务新媒体发展,完善以权责清单

为主体的权力运行机制,提高政府公共管理、公共服务和公共政

策制定的响应速度,促进职能转变和简政放权。推动“五个一

(电子政务外网、电子政务云中心、电子政务云平台、灾备中心、

一批数据库)工程,推进电子政务向集约化建设模式和云服务模

式转变。利用“天津发布”政务微博门户、“感知天津”移动客

户端、微信等新平台,传播公共信息,开展在线服务,增强用户

体验。(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国税

局、市市场监管委等负责)
  2.强化政务服务网上办理。优化行政审批业务流程,推行
事项办理流程标准化、申请要件表格化、申请表格数据化,推动

跨系统跨层级的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减少申请要件的重复提交。
构筑“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强化人口、法人、空间地理等
基础信息库建设,积极推行“一号申请”、统一规范电子文件、

统一身份认证、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电子签名、数据存储和传

输等在行政审批服务中的应用,实现网上大厅和实体大厅办事的

无缝衔接,推进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全流程网上办理。拓展政务服

务向自助终端、移动终端等延伸,为公众提供基于互联网的多样

化办事渠道。(市审批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牵头,市发展改革

委、市市场监管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规划局、

市国土房管局、市编办、天津市国家密码管理局等配合)
  3.加快推进政务信息开放。依托天津政务网、网上办事大
厅等平台,全面推进政务公开,逐步扩大政府部门数据开放试点,
优先推进信用、交通、医疗、就业、社保、文化、科技、环境、
气象等领域的政府数据向社会开放。支持和引导企业利用政府开
放的数据资源开发信息服务,加强政府与社会信息交互融合的大
数据资源关联分析和挖掘利用,逐步实现向政府组织数据、社会
提供服务的模式转变。(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审批办、市科委、
市民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交通运输委、市市场监管委等负责)
  4.完善网上协同治理体系。探索网络化社会管理服务新模
式,推进投资项目在线审批、商事登记、“一照一码”管理系统

等平台建设。加强与互联网企业合作建立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积

极开展社会治理互联网应用,提升政府的社会治理能力。深入推

进网上信访,提高信访工作效率和公信力。强化网络监察和绩效

管理,促进依法行政,实现行政事项的全过程公开、透明、监督。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市场监管委、市

网信办、市信访办、市审批办等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
  1.完善工作机制。建立“互联网+”发展协调推进机制,加
强对“互联网+”发展相关工作的统筹推动,研究出台促进“互
联网+”发展的相关政策,协调重大问题。各有关部门要建立相应
的推进机制,在本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专项行动计划,组织推进

本领域“互联网+”相关工作。细化分解目标任务,明确职责分

工,做到职责清、层级明、效率高。建立跨领域、跨行业的“互

联网+”行动专家咨询委员会,为政府决策提供重要支撑。(各有

关部门负责)
  2.加强引导推进。围绕“互联网+”创业创新、“互联网+”
产业融合升级、“互联网+”民生便捷服务、“互联网+”城市智
慧管理、“互联网+”创新政务服务等重点领域,组织实施一批重
大工程项目,积极培育新兴业态和新的经济增长点。打造一批“

互联网+”集聚区、示范平台和示范企业。鼓励选择重点领域开展
“互联网+”政策创新,发挥示范带动效应。(各有关部门负责)
  (二)完善基础条件。
  1.提升网络基础。推进“宽带天津”建设,推动光纤宽带
网络持续优化,提升网络服务品质。进一步提高移动通信网络覆

盖广度和深度,构建以移动通信网络和无线局域网络(WLAN)

为主体的无线宽带网络。增加城市出口带宽和网络流量疏通能力,
发展以互联网协议第6版(IPv6)为代表的下一代互联网。统筹
互联网交换中心、数据中心、云计算中心等功能性基础设施布局,
加快宽带应用支撑平台、宽带产品研发公共平台和宽带服务设施
建设。(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通信局等负责)
  2.夯实产业支撑。实施产业壮大工程,加快发展基于我国
相关技术标准的安全芯片、中央处理器(CPU)、服务器、操作

系统、数据库、中间件、浏览器、大数据管理等为代表的高端软

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积极培育新型智能终端、集成电路及专用

设备、移动通信与下一代互联网、大数据与云计算、物联网等新

兴行业。实施“互联网+”专项工程,支持企业开展跨界融合创

新,培育“互联网+”企业集群,打造先进、自主可控的产业体

系。(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委等负责)
  3.加强安全保障。依托天津滨海信息安全产业园和天津国
家信息安全产业基地建设,培育一批“互联网+”安全技术和安全
产品。积极推进信息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打造国内一流的信息安

全应急指挥、电子认证、容灾备份、安全测评等信息安全基础设

施群。完善网络安全监测评估、监督管理、标准认证体系,深入

落实等级保护、分级保护、综合检查、安全测评、密码应用安全

性分类分级评估审查、应急管理等信息安全监督制度。推进密码

在“互联网+”发展中的深度应用,打造安全可靠的应用支撑平

台。推动网络与信息安全执法队伍建设,加大信息环境下维护网

络空间秩序与社会稳定的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市工

业和信息化委、市网信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天津市国

家密码管理局等负责)
  (三)强化要素支撑。
  1.突出创新引领。夯实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构建产学研用
联合的“互联网+”创新体系。重点依托龙头企业,建设一批以

市场化方式运作的跨界融合的创新平台和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打

造一批知名的企业研发机构,逐步形成创新网络。研究相关政策

措施,加大我市各类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大型科研仪器以及

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国家级创新

平台向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网络化开放力度。加强市场引导,大

力发展开源社区,鼓励企业研发形成的软件成果通过互联网向社

会开源,支持企业依托互联网开源模式构建新型生态和组建开

源社区。(市科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网信

办等负责)
  2.强化智力支撑。加快人才引进。落实国家现有人才计划,
发挥我市“千企万人”支持计划、新型企业家培养工程、“131
创新型人才培养工程、百万技能人才培训福利计划等的聚拢作用,
通过重大科技项目联合攻关、鼓励设立海外研发中心、任务外包
和学术交流等多种方式,面向全球引进一批“互联网+”领域高
端人才、特殊人才和紧缺人才来津创业创新和从事教学科研等活

动。加强人才培养。鼓励高等院校和职业技术院校根据发展需要

和办学能力,积极调整学科和专业设置,培养“互联网+”相关人

才。鼓励各类学校聘请互联网领域高级人才作为兼职教师,加强

“互联网+”领域实验教学。鼓励人才培训。积极采用购买服务的

方式,向社会提供互联网知识技能培训,遴选一批研究机构和专

家,支持开展“互联网+”基础知识和应用培训。依托高校、科研

机构、企业的智力资源和研究平台,联合建设一批实训基地、“互

联网+”研发机构和实验中心,推进“互联网+”专业技术人才培

训。优化人才服务。充分利用“人才绿卡”制度政策优势,为符

合条件的“互联网+”高层次人才提供便利。依托自贸试验区建设

人才特区的实践探索,进一步完善海外人才管理、签证、永久居

留等制度,形成有利于吸引人才的分配、激励和保障机制。(市

人力社保局、市教委、市科委等负责)
  3.加强资金引导。强化财税支撑。发挥科技计划和现有专
项资金的引导作用,积极支持“互联网+”融合创新关键技术研

发、平台建设、产业化发展以及应用示范。围绕移动互联网、云

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重点领域,组织实施好国家“互联网+”

重大工程包项目,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全面落实国家支持互联网

服务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加大政府采购云计算、大数据服务力

度。完善金融服务。积极发挥天使投资、风险投资等对“互联

网+”的投资引领作用,积极争取开展股权众筹等互联网金融创

新试点。积极推广应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信用保险保单融资增

信、债券融资等符合“互联网+”发展实际需求的各类金融产品。

支持信用担保机构对互联网企业提供贷款担保,支持互联网企业

上市融资。落实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探索“互联网+”

发展的新模式。(市财政局、市金融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

和信息化委、市科委等负责)
  (四)优化发展环境。
  1.创新体制机制。推动简政放权,最大程度减少对“互联
网+”企业生产经营和投资活动的干预。加强行业部门协调,放宽

“互联网+”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新服务的行业准入限制,

研究互联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创新行业监管模式,研究制

定有利于“互联网+”融合创新的市场监管制度,建立健全事中事

后监管体系,促进形成以诚实经营为导向的行业自律监管模式。

建设天津市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依法推进各信用信息系统的

互联互通和信用信息的共享交换,促进“信用天津”建设。(市

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市场监管委、市审批办、市

网信办等负责)
  2.完善相关制度。研究调整完善不适应“互联网+”发展和
管理的现行政策规定。进一步落实加强网络信息保护和信息公开
有关规定,推动制定网络安全、电子商务、个人信息保护、信用
征集等相关规定。加快制定融合标准,鼓励企业积极参与“互联
网+”领域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各类标准的研究
与制定,建立健全“互联网+”融合标准体系。(市网信办、市发
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商务委、市公安局、市市场监

管委等负责)
  3.加强国际合作。结合“一带一路”等国家重大战略,支
持和鼓励具有竞争优势的互联网企业联合制造、金融、信息通信

等领域企业率先走出去,通过海外并购、联合经营、设立分支机

构以及与沿线国家和地区开展“互联网+”技术攻关国际合作等方
式,开拓国际市场,增强全球竞争力。借助中韩自贸区、中蒙俄

经济走廊等国际合作示范区域,鼓励“互联网+”企业推动输出具

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技术、新产品。鼓励中介机构为“互联网+”

企业拓展海外市场提供信息咨询、法律援助、税务中介等服务。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委、市网信办等负

责)
  4.强化知识产权。做好全面推行《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
(GB/T 29490—2013)国家标准工作,增强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能
力,支持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推动建立“互联网+”
知识产权保护联盟,加大对新技术、新业态等创新成果保护力度。
加快推进专利基础信息资源开放共享,促进在线创意、研发成果
申请知识产权保护。加大网络知识产权执法力度,健全多元知识
产权纠纷解决机制。(市知识产权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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