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负责人首次出庭应诉

17.06.2016  17:06

  日前,和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姜某因不服天津市司法局司法鉴定投诉处理纠纷提起行政诉讼一案,司法部作为复议维持机关被列为共同被告出庭应诉。受市司法局局长张铁英委托,副局长魏东代表市司法局出庭参加诉讼,这是市司法局积极落实新《行政诉讼法》规定,尊重当事人诉求、主动接受司法监督的具体表现。

  本案是新《行政诉讼法》实施以来,市司法局应诉的首起行政诉讼案件。随着新《行政诉讼法》的施行,行政机关接受更严格的司法监督将成为一种常态。市司法局将全面落实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以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依法全面履行司法行政行政职能,大力加强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建设,科学民主合法决策,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规范行政权力运行,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