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商务委关于我市商贸流通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

11.05.2017  02:03
     各区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市商务委《关于我市商贸流通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实施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2017年4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关于我市商贸流通领域供给侧
结构性改革的实施意见
市商务委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商贸流通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决策部署,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实施“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的意见》(国办发〔2016〕2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推动供需结构升级的意见》(国办发〔2016〕44号)、《商务部等13部门关于开展加快内贸流通创新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扩大消费专项行动的意见》(商秩发〔2016〕427号)等文件精神,深入推进商贸流通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流通效率,降低流通成本,改善流通环境,促进供需无缝对接,优化商业模式、业态、品牌、载体、设施、环境等方面的供给结构,现制定商贸流通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战略决策,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总体部署,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创新流通模式,降低流通成本,调整供给结构,着力增加新模式、新业态、新品牌、新载体、新设施、新制度供给,增强商贸流通业对经济转型发展的基础性支撑作用和先导性引领作用。
  (二)基本原则。
  突出创新导向。牢牢抓住创新这个“牛鼻子”,通过流通方式、政策、服务等方面的创新,打造有利于调动企业积极性、提高流通效率的发展“软环境”。
  突出市场导向。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引领,遵循商贸经济发展规律,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提升商贸服务业供给能力。
  突出问题导向。聚焦商贸发展面临的重大问题和制约转型升级、产业结构调整的突出矛盾,找准结构性改革重点和方向,以改革引领商贸流通业新发展。
  (三)主要目标。按照“优商品、通商路、减商负、立商信”的方针,经过三至五年深化改革,切实增加商贸流通有效供给,努力构建商业布局更加合理、商贸功能更加完备、流通方式更加现代、供需对接更加顺畅的商贸流通新格局,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增强商贸发展动力,扩大天津商贸流通的影响力,提升中国北方国际商贸中心地位。
  二、重点任务
  (一)发展一批现代流通方式,增加“新模式”供给。
  1.大力发展电子商务。
  (1)引进一批电子商务平台。建立国内外知名电商企业招商信息库,指导各区出台一批有针对性的招商政策,力争每个区至少引进2家中国百强电商企业落户。重点引进敦煌网、天猫国际、大龙网、网易考拉、蜜芽宝贝、供销e家等一批国内知名电商企业,在我市设立全国性总部、结算中心、区域营运中心以及区域物流配送中心。(市商务委牵头,市合作交流办、市投资办等部门和各区人民政府配合)
  (2)促进线上线下融合。推进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建设,大力发展线上线下互动,支持实体店通过互联网展示、销售商品和服务,提升线下体验、配送和售后等服务。策划开展“津品网上行”活动,扩大我市知名品牌销售规模。强化与阿里巴巴、苏宁等电商企业的战略合作,组织传统企业与第三方网络零售平台进行对接,拓展网络销售渠道。(市商务委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农委等部门配合)
  (3)推进产业跨界融合。推动工商联动,支持制造业企业与电子商务企业、物流企业、金融企业等广泛开展合作,鼓励建设行业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推进行业电商、跨境电商等新型营销平台发展,推动和扩大中小制造企业产品网络销售规模。(市商务委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中小企业局等部门配合)
  推动农商对接,加快推进农产品产销精准对接,实施规模新型经营主体产品网络销售全覆盖工程,引导规模农业企业、市级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有一定规模的特色种养殖大户,在阿里巴巴、京东等国内知名电商平台开设网店,带动其他农业经营主体开展网络销售;鼓励国内知名大型电商企业和天津本地电商企业销售新型经营主体产品,拓展销售规模,共同打造农产品网络销售优质品牌。(市农委牵头,市商务委、市供销总社等部门配合)
  2.加快发展冷链物流。创建全国农产品冷链流通标准示范城市,推广食品冷链物流储存、运输、销售地方标准。培育农产品清真产业园等3至5个农产品冷链示范园区;扶持鲜宝、月坛、金琦等10家冷链生产、销售、运输示范企业;提升改造康新冷链、蓝玺冷链、百肯冷链、港大冷链等一批冷链示范项目;建设和盛通达、傲绿等一批产地预冷、保鲜加工、保鲜运输、销售终端冷藏等基础设施,新增30万吨冷库库容;扩大沃尔玛、月坛和顺丰优选等冷链终端网点数量,新增冷链配送车辆600辆、冷链销售网点500个。(市商务委牵头,市农委等部门配合)
  3.扩大进口商品跨境分销。扩大欧洲贸易中心、民园生鲜等进口商品直营规模,新建5至10个进口商品展示直营中心,规划建设一批进口商品集散市场、分拨中心和物流配送中心。2017年底跨境电商进口日处理单量突破5万单。(市商务委牵头,天津海关、天津检验检疫局等部门和各区人民政府配合)
  (二)推动一批传统商业转型,增加“新业态”供给。
  1.推动零售商业转型。研究制定天津市推动实体零售创新转型实施方案,中心城区、滨海新区根据商业规划和商圈建设基础,推动商圈依据自身功能定位进行经营、业态、品牌结构调整,打造3个重点核心商圈。以“和平路—滨江道”为试点建设智慧商圈,实现重点商圈无线网络全覆盖,发展智能交通引导、移动支付、商圈VIP(高级会员)移动服务平台等现代技术,打造线上线下协同发展的信息化智能型商业街区。推动劝业场、滨江商厦、金元宝商厦等一批传统百货进行差异化主题定位,增加体验型、服务型业态,向主题型自主经营百货发展。探索发展“买手制”百货体验型购物中心、品牌集成店、会员制商店、电商线下展卖中心等具有市场潜力的体验化新型业态。以海信广场、银河国际、友谊商厦等企业为依托,营造高端消费环境,引进一批国际知名一线品牌落户天津,培育高端品牌集聚区。每年举办2至3场经营创新项目交流会。(市商务委牵头,各区人民政府配合)
  2.推动批发市场转型。以涉农区为主体,承接一批北京批发功能疏解,推动天津批发市场做好对接;“触网”转型一批大型传统市场,以商品交易市场的平台化为目标,推动发展线上线下融合的交易模式,增加商品展示、研发设计、品牌孵化等新型功能,促进商品市场从商品集散向服务集聚转变;加快静海翰吉斯公益性市场试点建设。促进大胡同商贸区等一批大型批发市场及金属、建材等对环境和交通有较大影响的交易市场有序退出城市核心商圈,向环城四区转移。(市商务委牵头,有关区人民政府配合)
  3.提升城乡消费网络供给水平。扩大社区商业网络供给。加快新建大型居住社区商业配套,明确商业业态配置规范,重点配置具有公益性的必备业态。市内六区选择6至10个老旧社区(每个区至少选择1个老旧社区),整合社区周边商业网络资源,放宽商业店铺开设条件,以自营、租赁、加盟等多种形式大力兴办社区便民商业。(市商务委、市市容园林委、市规划局、市建委、市国土房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提升社区商业服务功能。鼓励生活服务业商业模式创新,引导各类生活服务平台进入社区。推动电子商务进社区,开展水果、海鲜、时蔬等食品、快速消费品定制配送服务,建成一批社区生鲜快车、生鲜提货点和智能提货柜。(市商务委牵头,各区人民政府配合)
  创建一批特色商贸小镇。10个涉农区要结合本区域产业特点、传统文化等,选择一批示范小城镇,大力实施商贸强镇战略,每个区打造1至2个工贸型、农贸型、商旅型或电商型特色商贸小镇。(市商务委牵头,涉农区人民政府配合)
  (三)补齐一批流通短板,增加“新平台”供给。
  1.培育一批集成服务商。选择一商集团、食品集团等10家基础较好的商贸龙头企业,引导其逐步向集采供、货运、配送、贸易、信息等服务功能拓展,形成一批控股生产基地和制造加工、物流配送、终端销售的集成服务商。针对重点培育企业开展分类精准服务,组建专门的服务队伍,在企业融资、上市、降低运营成本等方面给予帮助。(市商务委、市国资委、一商集团、食品集团、市金融局等部门和各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制定贸易型总部的标准及支持政策,引进并认定一批贸易型总部企业,提高城市服务辐射能力。(市商务委牵头,市合作交流办、市财政局等部门配合)
  推进国有商贸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坚持“宜控则控、宜参则参”,积极引入世界知名企业、中央企业和有实力的民营企业等开展合资合作,实现各种所有制资本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推动一批具备上市条件的商贸企业实现境内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以及境外资本市场上市,不断提高资本证券化水平。(市国资委牵头,市商务委、市发展改革委、天津证监局等部门配合)
  2.做强一批贸易平台。研究制定平台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建设一批大宗商品现货交易、生活消费服务、农产品流通等平台,培育一批创新型流通企业孵化器。(市商务委牵头,市金融局、市农委等部门配合)
  重点支持天物大宗、天津能源化工电子商务交易中心等一批以大宗商品为主的现货交易平台,推出在线交易、供应链金融、闭合物流生态圈和大数据信息分析等一批综合服务措施,实现专业化的供应链集成。(市商务委、市金融局、市国资委、物产集团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打造一批会展平台。协调启动国家会展中心建设,做好规划选址等相关工作。依托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国家战略发展机遇,承接北京产业转移,促进会展业与先进制造、商贸物流、旅游服务融合发展。培育和引进机械制造、海洋工业等一批与区域经济契合度高、品牌好、题材新、规模大的知名展会。(市商务委牵头,市规划局、市国土房管局等部门配合)
  (四)培育一批国际知名品牌,增加“新品牌”供给。
  1.做强做响一批品牌老字号。以医药集团、食品集团、北方国际集团等为重点,建立商标品牌基地,开通商标网络系统平台。到2020年,力争全市拥有驰名商标150件,民营企业商标注册率达到80%。(市市场监管委牵头,市国资委等部门配合)
  挖掘老字号品牌的传统文化特色,鼓励老字号企业传承、提升产品制作技艺和服务技能,使老字号商品、服务成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载体。大力弘扬“津菜”品牌,做大做强20个“津菜”餐饮服务品牌企业。(市商务委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市场监管委、市国资委等部门配合)
  2.提升产品创新和检验检测能力。推动具备条件的企业建设产品设计创新中心,提高产品设计能力,针对消费趋势和特点,不断开发新产品。支持一批重点企业利用互联网技术建设大数据平台,动态分析市场变化,精准定位消费需求,为开展服务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提供支撑。加强检验检测能力建设,提升检验检测技术装备水平,进一步规范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机构行为。(市科委、市市场监管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增强品牌建设软实力。加强天津品牌指数研究,推进品牌评价标准建设。发展一批品牌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建设一批品牌专业化服务平台,提供设计营销、咨询等方面的专业服务。(市市场监管委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委等部门配合)
  开展“中国品牌日”活动,大力宣传我市知名品牌,讲好天津品牌故事,各级电视台、广播电台以及平面、网络媒体应在重要时段、重要版面安排知名品牌公益宣传。(市文化广播影视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商务委、市市场监管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开展一批市场促进活动,增加“新消费”供给。
  1.整体策划节庆促销活动。按照引领新消费、聚焦新商业、突出新模式、打造新平台的工作思路,针对主流消费人群,统筹规划全市节庆活动,实现月月有活动、季季有精彩,策划组织“GO TIANJIN·购天津”品牌活动,在组织形式、活动安排、宣传推广上有新突破,成为天津商贸流通的新名片。(市商务委牵头,市旅游局、市文化广播影视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委等部门配合)
  2.多方联动开展商贸活动。支持举办五大道美食节、特色小吃节、富有区域特色的庙会、购物嘉年华等活动,打造众多集旅游、休闲、消费于一体的主题购物消费新载体。(市商务委牵头,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委等部门配合)
  3.推动商旅文体融合发展。开发建设或提升改造一批特色商业街区,融入文化、旅游新元素,促进商业业态调整和景观塑造,形成“一街一特色”、“一街一景”的商旅发展新格局。(市商务委牵头,市旅游局、市文化广播影视局等部门配合)
  开发一批有潜质的旅游资源,增加旅游产品供给,支持天津老字号企业开发旅游纪念品,打造工业旅游品牌体系。(市旅游局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商务委等部门配合)
  (六)盘活一批商业设施存量,增加“新载体”供给。
  1.有序引导大型商业设施规划建设。严格落实《天津市商业布局规划(2011—2020年)》,探索开展大型商业设施监测预警工作,适时发布预警信息和负面清单。根据城市人口聚集情况,制定大型商业设施配置标准,在都市功能核心区合理调控大型商业综合体。(市商务委牵头,市规划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建委、市国土房管局等部门配合)
  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内贸流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4〕51号)关于“新建社区商业和综合服务设施面积占社区总建筑面积比例不低于10%”的政策。(市建委、市规划局、市国土房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强化商业设施去产能。对现有空置商业设施进行分类指导,挖掘大型商业设施新的功能定位,明确发展主题及经营方向,引导过剩商业设施调整为住房、停车楼,发展共享经济、协同经济,建设众创空间、文创空间、社区仓储配送中心等。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进国内外知名运营团队,加快盘活商业设施存量。利用3年时间,盘活1万平方米以上商业设施10座。(市商务委牵头,市合作交流办、市投资办等部门和各区人民政府配合)
  3.实施商业综合整治工程。以迎接全运会为契机,积极开展商业环境整治,各区重点对中心商业区大型商业设施的建筑外观和周边配套设施进行整饰,提升视觉效果。加强对菜市场、早市、夜市及其出入口环境秩序的日常管控,加大环境治理力度。(市市容园林委、市商务委、市体育局等部门和各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降低流通综合成本,完善“新制度”供给。
  1.降低商贸服务企业制度性成本。积极向国家争取工商用电同价试点,实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内贸流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允许商业用户选择执行行业平均电价或峰谷分时电价”政策。进一步优化商贸企业进入退出机制,杜绝费用摊派,探索降费空间,减轻企业负担。(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国税局、市财政局等部门配合)
  2.降低商贸物流成本。制定推广一批商贸物流标准,发挥京津冀商贸物流标准化产业联盟作用,以标准化托盘循环共用为突破口,提高物流效率。新建环内配送中心10个、末端配送网点150个,构建与城市配送体系有效衔接、服务京津冀的“分拨中心+配送中心+末端配送网点”三级物流配送网络。建设苏宁云商(武清)、中外运(天津)东疆保税物流中心、华宇航空货运站等一批电商物流设施。(市商务委、市邮政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委、市交通运输委等部门和武清区人民政府、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3.降低商贸流通企业融资成本。大力发展融资租赁,引导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向商贸企业提供优惠的投融资服务。科学合理调整、降低商贸流通企业的银行刷卡费率。(市商务委、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市金融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以商圈、商场为主体与银行加快对接,探索开发主体信誉担保等方式,推进经营者“短周期、中小额、低利率”融资,促进商家降本增效。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向企业提供以品牌为基础的商标权、专利权等质押贷款。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的第三方支付平台在我市设立区域结算中心,开展区域性乃至全国性、全球性的支付业务。(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市金融局、市商务委、市市场监管委、市科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4.优化营商环境。加快商贸流通领域地方标准体系建设步伐,积极推进餐饮住宿、商贸物流、生活服务等行业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逐步提高商贸行业服务的标准化水平。积极组织商业服务质量提升活动,引导商贸各行业、各企业和经营者诚实守信、依法经营、优质服务。(市商务委、市市场监管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深入开展“双打”专项整治联合执法行动,推进重点领域专项治理,加强商品质量日常监管,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市“双打”办牵头,市市场监管委等部门分工负责)
  加大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力度,推进诚信系统数据整理录入和社会应用,开展第三方信用评价和查询,建立诚信企业“红名单”和失信企业“黑名单”。加大对品牌失信的惩处力度,建立品牌退出机制。(市市场监管委牵头,市商务委等部门配合)
  三、制度保障
  (一)强化市区联动,抓好意见落实。市商务委要加强与各区协同配合,对各区的创新项目给予政策支持,鼓励各区在商贸流通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大胆开展试点,出实招、见实效。同时,加大对各区的业务指导力度,设立电子商务企业(平台)引进、国际知名品牌引进、传统零售企业转型以及物流设施提升改造等指标体系,采取年度考核或者汇报评比的方式,每年开展一次亮点工作评比活动。各区商务主管部门要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责任任务,确定具体的时间表和路线图,确保按时完成各项工作。
  (二)强化部门协作,开展监督检查。各部门要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建立健全工作领导机制,加强部门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市商务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机制,完善督导检查结果公告制度,确保各项政策落到实处。
  (三)强化政策宣传,营造舆论氛围。加强舆论引导,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商贸流通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重点、进展和成效,引导正面舆论,凝聚改革力量,为全面深化商贸流通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营造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