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资委党委认真落实“主体责任”

13.02.2015  16:23

  市国资委党委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党委书记李福明多次在国资系统各类工作会议上,对进一步加强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向各集团公司党委书记、纪委书记提出明确要求,不断将思想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

  近日,为更好地执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市国资委党委书记李福明,对近一阶段职工群众信访反映比较集中、反映问题线索比较集中和突出的四家集团公司的党委书记进行了约谈,提出四项具体要求: 一是 集团党委要紧紧抓住“主体责任”,从讲政治的高度尽职尽责,加强对信访案件查处工作的领导和保障,支持纪检组对重要信访件的直查直办; 二是 支持集团纪委认真落实监督责任,切实发挥查办信访案件保稳定和促进经济发展的作用,确保既查清问题,又维护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 三是 要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对违纪违规问题绝不姑息,严肃处理责任人员,及时制定措施、抓好整改,同时,坚决做到“一案双查”; 四是 在调查核实过程中,要严把政策界线、注意方式方法、依纪依法依规,保证人员安全,杜绝办案事故。市纪委驻市国资两委纪检组组长同步约谈四个集团的纪委书记,重点强调了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十八届五次全会精神,进一步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聚焦主业,突出主责,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前沿哨兵,守住国有企业这块反腐败工作的前沿阵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