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市场监管委关于印发2015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的通知

18.03.2015  11:23

津市场监管消〔2015〕2号

市市场监管委关于印发2015年“3·15”国际 消费 者权益日 活动 方案的通知

 

委属各区县局,滨海新区工商局、质监局、食药监局,各区县消协,机关各有关处室和直属单位:

      《天津市市场监管委 天津市消费者协会2015年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已经市市场监管委2015年第4次委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安排好“3·15”期间的各项活动。

 

 

                                                    2015年2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天津市市场监管委 天津市消费者协会

2015年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

 

今年3月15日,适逢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新《消法》)实施一周年,也是市市场监管委成立后第一个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按照《工商总局办公厅关于认真 开展 2015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的通知》安排,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3·15纪念活动的领导,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市市场监管委、市消协成立3·15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市市场监管委主任  林立军

副组长:市市场监管委各位副主任

成  员:市市场监管委办公室、企管(信用信息)处、市场(合同)处、竞争执法(直销)处、网监处、商标处、广告处、消保处、质管处、质监处、计量处、特监处、 食品 综合处、食品生产处、食品流通处、餐饮处、保健食品处、药化生产处、药化注册处、药化流通处、器械监管处、器械注册处、应急处、信息化处、宣教处、行政处、工商检查总队、质监稽查总队、药品稽查大队、新闻中心、投诉举报中心,市消协秘书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市场监管委消保处

二、活动主要内容

(一)搞好宣传教育,充分展示消费维权成果

1.以新《消法》一周年为契机,广泛开展宣传活动。盘点新《消法》实施一周年工作成效,大力宣传消费维权工作成效、创新做法、先进人物事迹,公开曝光消费维权典型案例,深入宣传市场监管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与媒体开展合作,组织开展系列、专题报道,走进媒体栏目开展宣传活动,增强正面宣传效果,扩大社会影响,努力做到平面媒体有文章、电视媒体有影像、广播媒体有声音、网络媒体有消息,树立市场监管部门良好社会形象。(各相关处室按职责分工分别 负责 ,新闻中心配合)

2.以食品安全为重点,开展系列教育活动。

(1)对食品经营者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教育培训,组织食品批发市场加大宣传力度,开展食品安全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家庭“六进”宣传教育活动。(食品流通处负责)

(2) 开展 餐饮食品安全 主题宣传日活动,开展餐饮食品安全进 学校、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人员密集场所 五进 活动 开展 寻找笑脸就餐 宣传活动, 加强放心餐馆工程建设的宣传力度。(餐饮处负责)

(3)开展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应急知识以及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知识科普宣传活动。(应急处、器械监管处、保健食品处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4)开展市级维权服务站和行业协会培训会,重点培训新《消法》、国家工商总局《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督促市场主体履行社会责任,建立完善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等自律机制。(投诉举报中心负责)

(5)开展网络交易政策法规宣传教育活动,向网络经营主体发放《网络交易法规文件汇编》。(网监处负责)

(6)成立市消协消费教育学校,拟于3月10日召开颁牌仪式并开讲首次公益讲堂。(市消协秘书处负责)

3.配合天津电视台举办3·15晚会。突出“携手共治 畅享消费”年主题,传播消费知识,引导树立科学消费观念,共同优化消费环境。(市消协秘书处负责)

(二)丰富活动载体,努力扩大社会公众影响

4.完善消费维权联席会议制度。召开市场监管委消费维权联席会议,通报2014年度消费者投诉举报情况,加强消费维权系统内部横向沟通,进一步完善消费维权联席会议机制,共同解决不同领域的维权难题,增强维权合力。(消保处牵头负责,各相关处室按职责分工配合)

5.召开消费维权座谈交流会。

(1)召开由企业代表、消费志愿者、行业协会负责人、律师、专家学者等参加的消费维权座谈会,研讨消费维权热点、难点问题,听取各方意见建议,提升消费维权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消保处牵头负责,投诉举报中心、市消协秘书处按职责分工配合)

(2)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店经验交流会,介绍经验做法,提高管理示范店建设效能。(食品流通处负责)

(3)召开优秀消费维权服务站及先进个人表彰暨经验交流会,评选表彰2014年度经营诚信、售后服务规范、争议和解成功率高的优秀维权服务站和先进个人,交流消费维权服务站经验做法。(投诉举报中心负责)

6. 推进餐饮服务 明厨亮灶 工程建设。采取开放式厨房、隔断式厨房、透明橱窗、安装监控摄像等方式,在餐饮聚集区、旅游景区、校园食堂等重点区域启动 明厨亮灶 试点工程建设,让消费者在就餐时直观看到厨房卫生状况和饭菜制作过程,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 (餐饮处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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