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宝坻区市场监管局严格规范行政强制措施实施

13.03.2017  14:01


  为避免行政执法中出现采取查封扣押程序不规范、未按规定出具执法文书、强制措施期限超期等问题,天津市宝坻区市场监管局于近日下发了《关于规范实施行政强制措施行为的意见》,进一步严格规范行政强制措施的实施。

  《意见》全文共1万1千余字,从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基本要求、职责分工、现场取证、文书使用、文书送达、有关期限、物品管理、责任追究等8方面提出40项内容详尽的规范意见,要求执法人员严格按照规定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履行审批、备案手续,对违法行政行为的执法监督和责任追究作出了具体规定。同时,宝坻区市场监管局还配套下发了《市场监管理部门实施查封扣押的常用依据》,梳理汇总了市场监管部门实施查封、扣押措施的32项法律、行政法规依据,并注明了有关注意事项。

  下一步,宝坻区市场监管局将严格按照《意见》要求,自觉规范行使行政强制措施权,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进一步促进依法行政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