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法制办充分运用法治手段服务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体制改革

29.09.2017  23:52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深入推进我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市政府法制办按照市领导的指示精神,紧密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充分运用法治手段服务改革发展,积极配合市编办和相关部门完善我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方案,有力保障了我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平稳有序推进。

一是全面梳理执法事项,厘清权力边界。为依法推进我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市政府法制办按照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体制改革相关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政府法制机构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集中对我市住房城乡建设等执法领域的执法事项进行全面、系统的梳理,并结合我市实际,分门别类加以剖析,明晰了现有城管相关权力划分,厘清了权力边界,为市编办稳步推进我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提供了第一手资料,夯实了工作基础。

二是严把法制审核关,依法推动改革发展。为进一步理顺我市城市管理体制机制,市政府法制办坚持实事求是、科学严谨的工作原则,组织专门人员力量,在广泛学习借鉴外省市先进经验的基础上,配合市编办组织有关部门,先后召开多次会议对我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方案进行专题研究,从执法体制、执法主体、执法边界、执法事项等多个方面提出了具体的工作建议,严把法制审核关,始终强调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和在改革中完善法治相统一,积极推动我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体制改革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等有机结合,推动形成适应我市城市管理改革发展需求的科学制度体系,在法治轨道上激发我市改革内生动力,推动改革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