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常委会召开会议

22.03.2019  09:24

  21日上午,市委书记李鸿忠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会议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市委副书记、市长张国清,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段春华,市政协主席盛茂林,市委副书记阴和俊出席。

  会议指出,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全力抓好贯彻落实。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市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值得充分肯定。必须深刻认识到我市扫黑除恶面临的严峻复杂形势,坚决落实党中央要求,加大专项斗争各项工作力度。要咬定创建“无黑”城市目标,疾风厉势、横刀立马,狠破“关系网”,严打“官伞”、“警伞”和不作为不担当的“变相保护伞”,以全面从严治党坚决清除“码头文化”,净化修复政治生态,坚定不移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向深入。

  会议指出,党的政治建设是党的根本性建设,决定党的建设方向和效果。要把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党的政治建设的首要任务,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以党中央印发《意见》为契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重要论述,做到熟知深知,提高政治站位,把准政治方向。要坚持知行合一,明确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把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作为评议考核、巡视巡察的重要内容,融入党内政治生活,融入党员思想建设,严格督促检查,确保责任落实、任务落地。

  会议强调,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准确把握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的重要意义。市委要切实负起主体责任,及时向党中央请示报告重大事项。我市各级党组织要把落实请示报告制度作为讲政治、讲党性、讲忠诚的具体体现,按照《条例》对“重大事项”的规定要求,准确把握请示报告的“时、度、效”。要以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保证,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条例》严格执行到位。

  会议强调,党中央修订《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对于农村基层党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要增强时代感,牢牢把握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发挥基层党组织农村社会治理“轴心”作用,加强活动阵地建设,提升组织力领导力战斗力。要巩固村级组织换届成果,加强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培训学习,增强政治能力,完善保障激励机制,严格落实干部管理办法,打造过硬干部队伍。

  会议研究讨论《天津市高质量推进东西部扶贫协作和支援合作助力打好脱贫攻坚战2019年工作方案》,强调要坚决完成好党中央赋予我们的重大政治任务,升级加力,在工作实效上下功夫,倾心倾情倾力,进一步做好对口支援和扶贫协作工作,助力打好脱贫攻坚战。

  会议研究讨论《关于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天津教育现代化2035》和《加快推进天津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