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市容园林委加强对行政许可行为的检查监督力度

27.07.2016  15:05

                             

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天津市市容园林委研究制定了《天津市市容和园林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监督管理办法》。《办法》认真梳理了市容园林系统行政许可事项,规范了许可程序,明确了行政许可监督方法,促进了市容园林系统行政许可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的建设进程,确保行政许可工作廉洁高效和公开公正公平。

一是明确事项,确保行政许可公开公平。认真依法梳理行政许可事项,明确市市容园林委行政许可权限,规范审批流程、标准和办结时限,依法向社会公开权力清单,确保行政许可实施公开公平公正。

二是建全制度,确保行政许可廉洁高效。为确保行政许可的廉洁高效,市市容园林委建立了行政许可月报告、季汇报、年巡察和满意度调查制度,加强行政许可审核,制定了行政许可工作人员“十不准”,规范行政许可人员言行,制定责任追究制度,提升服务态度,从根本上保证了行政许可的效率。

三是加强监督,确保行政许可合法合规。明确外部监督和内部监督。通过许可效能监察平台、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平台和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公开行政许可审批,接受社会监督。市市容园林委执法监督机构和监察室每季度对行政许可的合法性、合序性、合理性及廉洁审批进行联审,并向委党组和委主任办公会进行汇报,加强对行政许可的内部监督,确保行政许可合法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