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市开展第二十六次全国 助残日活动的通知

03.05.2016  17:28

  各区县政府残工委、市政府残工委各成员单位,各相关单位:

  2016年5月15日是第二十六次全国助残日。本次全国助残日活动的主题是“关爱孤残儿童,让爱洒满人间”。为了在全市广泛深入开展全国助残日活动,根据国务院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等10部门和单位《关于开展第二十六次全国助残日活动的通知》(残工委发〔2016〕1号),市政府残工委办公室制定了《关于我市开展第二十六次全国助残日活动的通知》,请各区县、各有关部门围绕主题、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好全国助残日各项活动。现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在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关于“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按照“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决胜全面小康之际,切实做好残疾人民生托底补短工作,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让广大残疾人分享更多福祉,是各级党委、政府的职责,也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认真组织开展好此次全国助残日活动,对于在全社会大力弘扬人道主义思想,倡导扶残助残的良好社会风尚,具有重要意义。各区县、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全国助残日活动,精心组织好助残日的各项活动,并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为残疾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创造条件。

  儿童是祖国和民族的未来,党和政府历来十分重视和关心儿童的生存、保护和发展。孤残儿童因其生理、心理、社会适应等方面的缺陷,成为儿童中需要特别关爱和特殊照顾的弱势群体。近年来,全国各类社会福利机构收养的孤儿、弃婴数量逐年增加。身体健康的孤儿弃婴,大都通过收养回归了家庭,而身体残疾和患有各种疾病的孤儿,则大多数生活在各级政府设立的儿童福利院、社会福利院、乡镇敬老院等福利机构中。这些儿童同健全儿童相比,其生理、心理和社会适应能力发展等方面存在较大障碍,随着年龄的增长,他们在就学和融入社会生活等方面也将面临更大困难,需要全社会的格外关心、格外关注。

  我国是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和《残疾人权利公约》的缔约国,保障儿童的基本权利,尤其是满足孤残儿童在康复、教育、社会保障方面的特殊需求,是各级政府和全社会的责任。

  因此,确定本次助残日主题为“关爱孤残儿童,让爱洒满人间”,目的是进一步唤起全社会对孤残儿童的关注和扶助。全市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全社会要特别关注孤残儿童这个群体,加大对残疾人的帮扶力度,尤其是孤残儿童的帮助。各区县、各有关部门和各级残联,要对本次全国助残日活动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精心组织好助残日的各项活动。

  二、落实措施,务求实效

  (一)召开专题会议,做好工作部署。

  各区县残工委和残联要召开专题会议,专项研究部署全国助残日活动,并围绕本次全国助残日活动主题,结合实际,专题研究部署孤残儿童的帮扶工作,明确有关部门在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保护孤残儿童合法权益等方面的职责。

  (二)明确部门职责,落实政策措施。

  1.各级政府残工委成员单位要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精神,深入了解孤残儿童在医疗、康复、教育、社会保障等方面所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有针对性地为孤残儿童办实事、解难题、求实效。

  2.各级教育部门要落实孤残儿童教育保障政策,切实保障孤残儿童受教育的权利。依托现有教育教学资源,为孤残儿童随班就读或接受特殊教育积极创造条件;为符合条件的孤残儿童就学优先提供资助。

  3.各级民政部门要积极研究制定和实施改善孤残儿童生活水平的政策措施,加大“明天计划”的执行和推进力度。以孤残儿童为重点人群,开展残疾人社会保障政策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认真贯彻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对符合条件的孤残儿童做到应保尽保。扶持符合规定的民办机构,为孤残儿童提供服务,开展社区家庭康复,为社会组织在孤残儿童康复教育领域发挥作用提供政策支持。

  4.各级卫生计生部门要对儿童福利机构设置的医院、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室)给予支持和指导;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加强对儿童福利机构防疫工作的指导,及时调查处理机构内发生的传染病疫情;鼓励、支持医疗机构采取多种形式减免孤残儿童医疗费用。

  5.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以及驻军和武警部队要采用送温暖、志愿者助残、巾帼建功以及军民共建、警民共建等多种形式,开展志愿助残活动。

  6.各级残联要会同民政、卫生计生等部门完善儿童福利机构的康复设施,增强为孤残儿童提供各类康复服务的能力。着力做好0-6岁孤残儿童抢救性康复,通过早期干预,促进孤残儿童改善身体机能。

  7.各级残联要主动邀请党、政、军负责同志在全国助残日期间,走访慰问福利院、康复机构、特教学校、托养机构、扶贫基地、福利企业,勉励孤残儿童自强、自立,并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三、纳入工作大局,加大宣传力度

  (一)市和区县党委宣传部门要将第二十六次全国助残日的宣传报道工作纳入年度宣传工作的总体计划中,统一部署,统一安排。

  (二)中央驻津及市、区县各新闻单位要大力宣传各级党委、政府为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采取的有力措施和优惠政策,深入报道社会各界扶残助残的感人事迹,积极报道助残日期间组织的各种活动,形成宣传声势和规模,充分营造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市和区县要以全国助残日为契机,开展集中的阶段性社会宣传活动,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作用,采用制作发放宣传册、张贴宣传画、设立和刊播公益广告等方式,增进社会对孤残儿童的重视和了解,不断提高全社会对孤残儿童权益保护的认知水平,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孤残儿童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社会气氛,有效促进孤残儿童保护工作健康发展。

  (四)市级主要宣传活动:

  1.市残联举办第二十六次全国助残日新闻发布会。

  2.市残联领导率有关部门负责人走进天津广播电视台《公仆走进直播间》节目,介绍第二十六次全国助残日全市系列助残活动。

  3.组织市级主要新闻媒体,对全市开展的全国助残日各项活动进行集中报道;报纸上刊发“关注孤残儿童”的综述报道。

  4.市残联与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联合拍摄、制作、播出第二十六次全国助残日电视公益广告。

  5.市残联与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共同设计、制作、发放主题为“关爱孤残儿童,让爱洒满人间”的第二十六次全国助残日宣传海报。

  6.市残联门户网站开设第二十六次全国助残日活动专栏。

  四、市级主要助残活动

  为了广泛深入开展全国助残日活动,我市“助残日”活动延伸为“助残月”活动。市级主要助残活动有:

  (一)关爱孤残儿童活动。

  1.市残联与华夏未来文化艺术基金会联合举办第十四届特殊儿童艺术节。

  2.市残联深入特教学校,开展关心慰问孤残儿童活动和孤残儿童接受教育情况和个人需求调研活动。

  3.市残联举办主题为“发挥康复优势资源,关爱残疾儿童健康”活动,为福利院治疗师讲解脑瘫儿童康复相关知识,并现场指导脑瘫儿童康复注意事项。

  4.市残联与天津泰达足球俱乐部联合开展主题为“关爱残疾儿童,共享绿荫盛宴”系列活动。

  (二)残疾人生活保障活动。

  5.市人力社保局、市国资委、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市工商联、市光彩事业促进会联合举办“创造平等机会,让残疾人在创业中绽放光彩”2016年度残疾人专场招聘活动,并在现场举办残疾人法律咨询服务活动。

  6.市残联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项目,促进残疾人就业;开展区县专职委员手语培训,提高为聋人服务的能力。

  7.市残联、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市文明办、团市委、市慈善协会、市政协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界别组、和平区政府残工委联合举办天津市残疾人手工艺品展卖活动。

  8.市残联开展盲人按摩专题讲座活动,邀请专家讲课并现场进行专业指导和问题咨询。

  9.市残联组织拍摄“天津市辅助器具大讲堂”电视片,帮助残疾朋友安全有效挑选和使用辅助器具改善生活,并为残疾人装配假肢、矫形器、定制轮椅。

  10.市残联与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开展“夏季送凉爽”活动。通过发放救助物资、救助款、防暑生活用品和慰问困难残疾人家庭的方式,为残疾人送去凉爽。

  (三)残疾人文化体育活动。

  11.市残联与市广播电视台联合举办庆祝第二十六次全国助残日第八届天津市残疾人歌唱大赛。

  12.市残联与天津图书馆联合举办“牵手残疾人,走进图书馆”文化公益助残活动。

  13.市残联和天津青年宫共同主办“玫瑰之约真情助残”第十五届残疾青年交友联谊会,并举办“关爱折翼天使,让爱洒满人间”残疾青年公益讲座。

  14.市残联在全市开展残疾人康复体育进家庭项目,分两批将康复体育器材、康复体育方法、康复体育服务送入5000名重度残疾人家庭;与市残疾人体协联合举办天津市残疾人趣味运动会。

  (四)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活动。

  15.市残联、市精神残疾人及亲友协会开展“精残政策进万家”调研交流活动。

  16.市残联“助残一键通”服务中心正式运行,为残疾人提供政策清单、收集反馈、督促解决残疾人合理诉求。

  17.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联合天津广播电视台开展“小家大爱”残疾人家庭室内无障碍示范改造。

  (五)动员社会公益助残活动。

  18.市政法委组织开展市政法系统全体干警“政法助残月活动”。

  19.市残联、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天津交响乐团、天津广播电视台滨海广播联合举办“慈善之夜•悦响星空”公益交响音乐会。

  20.市残联、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联合市有关部门开展主题为“微善绘彩虹,爱心圆残梦”的“微善点滴捐”扶助孤残儿童和残疾人募捐活动。

  21.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协调相关单位,选聘社会知名人士为助残爱心大使,共同开展公益助残工作。

  22.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联合相关单位开展“彩虹梦,翰墨情”2016年天津市知名书画家爱心捐赠与展卖活动。

  各区县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及残联,在积极组织参加市级助残月活动的同时,要按照本通知要求,结合各区县实际,组织开展好本区县的助残日活动,在帮扶贫困残疾人,改善残疾人民生上发挥优势,取得实效。

  请各区县政府残工委办公室于6月1日前,将本区县开展第二十六次全国助残日活动情况报市政府残工委办公室。

附件:第二十六次全国助残日宣传口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