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    

19.05.2017  17:01

  本报讯(记者张策)日前,本市出台《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到2020年,全市学校体育办学条件总体达到国家标准;全面落实国家体育课程标准,体育教学质量明显提高,全部学校落实学生每天一小时阳光体育活动,形成较为完备的课内外一体化体育锻炼与竞赛体系;本市各级各类学校全部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95%的学生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及格以上等级(含及格),学生视力不良检出率和肥胖检出率下降;形成科学规范的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制度和学校体育评价机制;基本形成体系健全、制度完善、充满活力、注重实效的具有天津特色的学校体育发展格局。

  《实施意见》主要任务包括:深化体育课程与教学改革。各学校要规范办学行为,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标准和课程计划,保质保量实施好体育课程。小学一、二年级每周4课时,三至六年级每周3课时;初中七、八年级每周3课时,九年级每周4课时;高中每周2课时。高校必须为一、二年级本科学生开设不少于144学时(专科生不少于108学时)的体育必修课,每周安排体育课不少于2学时,为其他年级学生和研究生开设体育选修课,计入学分。大力普及足球、篮球、排球等集体项目和田径、游泳、体操等基础项目,广泛开展乒乓球、羽毛球、武术等优势项目,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开展冰雪运动,创造条件开展具有天津特色的运动项目。提高特殊教育学校和对残疾学生的体育教学质量。

  强化课外体育锻炼。学校要将学生在校内开展的课外体育活动纳入教学计划,列入作息时间安排,与体育课教学内容相衔接。进一步细化和深入实施体育与健康课程、大课间(课间操)和课外体育活动一体化的阳光体育锻炼方案,切实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阳光体育活动落到实处。建立家庭、学校、社区联动机制,共同指导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

  完善课余训练和竞赛体系。各学校每年至少举办一次综合性运动会或体育节。各区每年组织一次综合性学生运动会,鼓励开展跨区域学校体育竞赛活动。全市每年组织一次大学生田径运动会和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组织多项大中小学生竞赛活动。以校园足球为突破口,完善和规范学生体育竞赛体制,构建较为完善的校、区、市三级竞赛体系。整合赛事资源,积极开展京津冀学校体育比赛和交流活动。全力推进本市“8421青少年体育训练体系工程”建设,加强体育后备人才学校、体育传统项目学校、校园足球特色学校的建设与管理,充分利用体育竞赛选拔人才,完善不同学段相互衔接的人才培养体系,为高校及体育专业队、职业俱乐部输送人才。

  加强体育教师队伍建设。各区要通过多种途径,招录一批合格体育教师到师资紧缺学校任教。加大对有关高校体育相关专业的政策、资金扶持力度,鼓励相关专业毕业生到本市各级各类学校的体育教学一线任教。鼓励具备相应教师资格的退役运动员按照有关规定从事学校体育工作。到2020年,对全市中小学校体育教师进行一轮培训。将健康教育纳入体育教师职前教育和职后培训内容。着力培养一批体育骨干教师和体育名师等领军人才,形成辐射带动效应。保障体育教师在职称(职务)评聘、福利待遇、评优表彰、晋级晋升等方面与其他学科教师享有同等待遇。高校要完善符合体育学科特点的体育教师工作考核和职称(职务)评聘办法。

  推进体育设施建设。各区和学校要进一步整合教育资源,充分利用多种资金渠道,建设好学校体育场地设施,配好体育器材。学校公共体育场馆设施应安排一定时间免费向学生开放,有条件的学校体育场馆设施在保证学校教育教学需要和校园安全的情况下,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免费或优惠向本校师生和公众有序开放。各区应采取多种措施,支持生均运动场地面积暂时未达标的学校充分利用校外资源开展体育活动。

  健全体育安全风险防范和管理机制。探索建立涵盖体育意外伤害的学生综合保险机制。各学校要切实保证体育场地器材符合国家安全质量标准,根据体育器材设施及场地的安全风险进行分类管理,定期开展检查、维护,有安全风险的应当设立明显警示标志和安全提示,确保使用安全。要健全学校体育和学生校外体育活动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管理责任人,落实安全责任制。举办大型体育活动时,要做好应急预案,预防和避免群体性安全事故发生。

  完善体育经费投入机制。各区人民政府在使用市对区财政教育一般转移支付资金和安排本级财力时要对学校体育工作给予倾斜,并根据需求将体育工作经费纳入学校经费年度预算。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支持发展学校体育,多渠道增加学校体育投入。各区教育部门、体育部门、校园足球特色学校、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及拥有高水平运动队的高校,要设立课余体育训练专项经费。

  优化体育评价监测机制。构建课内外相结合、各学段相衔接的学校体育考核评价体系。深化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改革。贯彻落实体育课程学业质量要求及学生运动项目技能等级评定国家标准和高等学校体育学类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每年对各区中小学校体育课教学质量进行一次监测,并将结果向全市通报。鼓励各方运用“互联网+”手段对体育课质量进行监测、监控或对开展情况进行公示。各学校要建立健全学生体质健康档案,每学年要对全体学生进行一次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在学校内公布测试总体结果,将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情况作为学生评优评先、毕业考核的重要依据,确保测试数据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市教委将组织各高校和各区学生体质健康标准集中抽测,并公布抽测结果。 



来源:天津教育报刊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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