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取父亲存款盖十个章 证明手续繁琐内容离奇

25.06.2015  13:40

   天津北方网讯: 市民罗先生的父亲去年4月12日在本市一家银行存了3万元的定期存款,未设密码,可7月份老人因病去世。不久前,罗先生持自己的身份证和父亲的身份证前往银行想要把到期的存款取出时,却被告知需要进行继承类公证后,拿着公证书才能把钱取走。可去公证处咨询了一下,把他吓坏了,要开的证明一大堆,简直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取存款先开祖辈死亡证明

  这张3万元的定期存单存期为一年,到今年4月12日到期。存单上提示“无密户由本人持存单、折及身份证办理”。银行工作人员告诉罗先生,因为涉及继承权等问题,按照规定是必须要拿到继承权公证书才可以把钱取出。

  罗先生的父亲去年7月去世,母亲也已经去世,唯一的妹妹患有精神类疾病,有残疾证,不具备民事行为能力,他则是妹妹法定监护人。罗先生前往离家最近的河东区公证处咨询如何办理继承权公证,可公证员的话令他几乎要退缩。“还要我爷爷奶奶和姥姥姥爷的死亡证明,我父亲去世时都78岁了,爷爷的死亡证明去哪里开?”48岁的罗先生无奈地说。

  开证明大约要盖10个章

  前日,罗先生特意请了假再次前往河东区公证处咨询继承权公证的事情。这次公证员详细向他解释了整个办理流程:

  首先,得证明你爸妈真的是你爸妈,你妹妹真的是你妹妹。因此必须填好三张表并加盖公章,其中两张是《继承权公证亲属关系证明表》,一张是《亲属关系情况证明表》。前两张用于说明父母的各自情况,最后一张是罗先生本人的情况。

  其次,得到处跑腿盖章。填好表后罗先生需要分别前往自己和父母各自档案所在的单位人事部门,让档案管理人员分别盖章。同时还要复印其父母的干部履历表或者职工登记表,也要让档案管理部门盖章。

  此外,还得证明罗先生的爷爷奶奶和姥姥姥爷已死亡。如死亡证明找不到,可以在父母各自的家庭关系一栏上填写“×××先于×××去世”,但必须要其父母的单位盖章。如果单位无法盖章证明罗先生的爷爷奶奶和姥姥姥爷先于父母去世,那么还可以找证明人,只要不是亲属,邻居或者同事都可以证明,在办理公证时证明人也要亲自到场。

  罗先生掰着手指头算算,怎样也得盖上10个章左右。跑腿不怕,但父亲所在的单位早已改制,母亲原来所在的缝纫机螺丝厂早就不存在了,目前退休员工的关系都在托管中心,他不知道这一趟趟跑下来,究竟能不能把章都盖全。

  律师解读

  对市民负责要求并无不当

  对此,律师表示从法律层面看,银行和公证处的要求并无不当之处,这是为了避免继承人发生法律纠纷,如果草率办理,将来银行和公证处很可能会承担相应的责任。河东区司法局的工作人员表示,罗先生需要办理的证明都是办理继承权公证必要的手续,这也是对市民负责。需要罗先生祖辈一代的死亡证明,是因为规定如果被继承人去世时超过80岁,则可以大体断定其父母已经离世,那么则不需要其父母辈的证明,否则就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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